• 关于近期研究生培养工作若干问题的说明
    2013年10月23日 20:05  
    [日期: 2011-10-19 ] 来源: 培养办   作者: 研究生处 [字体: ]

    关于近期研究生培养工作若干问题的说明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保证下一阶段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顺利开展,经研究生处研究,对近期研究生培养工作面临的几个问题说明如下:

    一、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启用

    研究生处组织相关人员开发的我校研究生教育综合信息系统已于近期上线试运行,该系统设置了研究生处、培养单位教学秘书、任课教师、指导教师、研究生等用户类型,功能涵盖学生管理、教学管理、培养工作、学位授予等各个环节,既为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各方积极作用的充分发挥提供了便利,也为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各项工作、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创造了有利条件。目前,研究生处已将2011级研究生的培养方案和学生信息全部录入该系统,并利用该系统对本学期的一些工作进行了设置,学生用户已经可以登录系统查阅相关信息并进行一些基本操作。由于研究生教育综合信息系统仍处试运行阶段,仍需对其中部分功能模块进行调试,待本阶段调试工作完成,研究生处会对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教学秘书进行培训,并将各培养单位教学秘书和教师用户注册信息发放各培养单位,届时研究生教育综合信息系统将全面投入使用。研究生教育综合信息系统登录网址为:www.hngde.com,其上线试运行是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的一件大事,希望各单位以本系统的应用为契机,积极利用并充分发挥本系统积极作用,规范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过程,进一步提升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

    二、2011级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选课

    本学期,会计硕士等4个新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的第一届研究生已经报到入学,其课程学习也已经陆续展开。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文件精神,参考国内知名财经院校作法,我校在2011级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中试行任意选修制度,即要求该类别研究生跨专业选修其他专业研究生课程46学分。因研究生教育综合信息系统调试的原因,本学期选课工作推迟到1015日至1021日进行,选课成功的研究生1024日起将正式开始选修课程的学习。鉴于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任意选修制度刚刚开始试行,请承担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任务的单位督促本单位专业硕士研究生及时选课,并按要求参加所选课程的学习;其他培养单位也需向本单位研究生课程授课老师及时通报这一情况,使每一位任课老师对这一安排都心中有数。至于被选修课程的任课老师,应该正确对待选修本课程的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一方面在课程教学中对其悉心指导、热心帮助并严格要求,同时也要及时向研究生处反馈任意选修中出现的问题,以便今后在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中加以改进。

    三、2009级研究生课程成绩的登记汇总

    截止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我校2009级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已全部结束,但由于客观因素制约和传统做法的惯性,绝大多数课程成绩并没有及时汇总至研究生处。随着各用人单位招聘、招考工作的陆续展开,2009级研究生迫切需要为其提供成绩登记表。为了不影响这些学生今后的求职就业,请各单位抓紧时间从任课老师手中催收本单位研究生课程的成绩单,并结合研究生处提供的《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09级研究生公共课成绩表》(见附件1),将每位2009级研究生的课程成绩登记汇总,填写完成《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课程成绩登记表》(成绩登记表格式见附件2,电子版可从研究生处网页下载)。成绩登记表填写完毕后,每位研究生的一式打印7份,经培养单位教学秘书审核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分专业按学号排序报研究生处审核盖章。在每位研究生的7份成绩登记表中,3份提供给研究生个人,2份将来装入研究生档案(暂存院系),1份由所在培养单位留档,1份由研究生处留档。

    四、2010级高校教师学员的学位申请

    我校现在还有一届在职攻读硕士学位高校教师学员在校学习,按照学制的要求,他们应该在2013年初结束学业离校。但由于这批学员人数较少又专业分散,况且一直有学员和培养单位向研究生处申请提前授予学位,为了协调高校教师学员的学习与工作的问题,方便培养单位学位授予工作整体安排,研究生处原则上同意符合条件的高校教师学员提前申请学位。有在职攻读硕士学位高校教师学员的培养单位,可以根据高校教师学员本人的申请,提前审查相关学员申硕士请学位的资格条件;对于符合硕士学位申请资格的学员,经导师组和和培养单位批准,可以提前安排学位论文工作;如果学员学位论文进展顺利,可以安排在2012年上半年进行论文答辩。允许符合条件的高校教师学员提前申请学位,是研究生处服务培养单位和高校教师学员的实际情况,对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高校教师学员培养进度的灵活安排,各培养单位应严格遵守我校研究生培养工作相关规定和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要求,严把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高校教师学员培养质量关,决不安排向不符合条件的学员授予学位。

    其他未尽事宜,或在研究生培养中发现的其他问题,请及时与研究生处联系。

     

    联系人:胡进军    话:63519053      箱:hncyhjj@126.com

     

    附件:

    1.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09级研究生公共课成绩表

    2.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课程成绩登记表

     

     

                                                                                                                                                                                                          研究生处

    2011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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