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2013年研究生国家级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3年10月23日 20:06  
    [日期: 2013-09-27 ] 来源: 培养办   作者: 研究生处 [字体: ]

    关于开展2013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全体研究生:

    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激励广大研究生奋发向上、刻苦钻研,成为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创新型人才。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2013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类别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2.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研究生优秀奖学金是学校设立的对研究生中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成绩突出者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元。

    二、评审组织

    1.学校成立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1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暨优秀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全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裁决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长: 郭爱民

    副  组 长:   师求恩

              员: 赵朝琴                 刘英杰              房清侠     方拥军

    办公室主任: 师求恩

    2.研究生处成立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1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暨优秀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研究生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组成如下:

        任: 郭爱民

    副主任: 师求恩

        员: 赵朝琴              刘英杰              房清侠       方拥军      卫思祺      胡进军      高小慧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暨优秀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培养办公室,主要负责研究生奖学金评审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办公室组成如下:

        任:赵 

        书:周晓宇

    三、 申请条件

    凡我校取得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入学时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没有工资收入)硕士研究生,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均可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申请奖学金。申请研究生奖学金的具体条件如下: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尊敬师长,礼貌待人,维护社会公德,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和国家的法律、法令,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具有团结合作精神和良好的学术道德;

    2. 学习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刻苦勤奋,专业基础知识扎实,能够圆满完成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课程学习任务,必修课考试成绩均在80分以上,选修课成绩均为良好以上(含良好),总成绩在本专业名列前茅。

    3. 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较强。读书报告或课题报告有自己的见解,并受到本专业指导教师的好评。在同等条件下,有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取得地厅级以上鉴定科研成果者优先。

    4. 入校学习期满一年,缴齐学费及有关费用并按时注册,且不存在学校研究生奖励办法规定的无资格申请各类研究生奖励情形。

    四、名额分配与评审标准

    1.我校在校研究生分为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两种,其培养目标、培养模式和评价标准存在显著区别。为更好地发挥奖学金评定的导向作用和激励作用,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2013年起根据在校生人数,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将按比例3:1分配名额分别评选。

    22013年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名额为12人,其评审按照《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和和《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分标准(试行)》相关规定执行,依照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分标准取申请人员中排名居前者。

    3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选比例占研究生总人数的10%,其评参照《河南财经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励办法》(院发字[2007]72号)和《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分标准(试行)》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取申请人员中排名居前者(获国家奖学金者不再参加排名)。

    五、评审说明

    1.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实行竞争择优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研究生奖学金申报与评审不再区分国家奖学金和优秀奖学金,采取统一申报、统一评审的形式,研究生以所在院系为单位申报,由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统一评审,在综合评分高者按规定条件产生国家奖学金获奖者和优秀奖学金获奖者。

    3.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审采用个人申报、院系推荐、评审委员会初审、领导小组审定、学校公示等阶段,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4.申请奖学金的研究生,请下载填写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科研成果登记表和实践活动登记表,并将相应证明材料交至所在院系,由所在院系登记汇总并签署推荐意见后,将申请表(含电子版)、登记表(含电子版)和相应证明材料一并上报10号楼903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5.院系的上报的奖学金申请表、科研成果登记表、实践活动登记表均须签字加章,证明材料中学术论文需要刊物原件和中国知网检索页;被检索的成果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科研项目需要提交结项证书(或立项证明)、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成果原件1份;获得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以取得授权通知书或者专利证书为准;署名单位不是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的科研成果,有录用通知但未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不参加计分。

    6.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收到申请材料后,会对有关内容进行登记汇总,在研究生处信息栏(10号教学楼9楼)进行公示,并107组织召开评审委员会全体会议进行集中评审,分别产生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优秀奖学金获奖名单。

    7.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优秀奖学金获奖名单报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结果将在研究生处信息栏和网页上进行5天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学校将评审工作情况和评审结果上报省级财政、教育部门。

    8.对研究生奖学金评审有异议的研究生,可以在申请信息公示期和获奖名单公示期向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对评审委员会答复仍存异议,可提请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裁决。

    六、时间安排

    1201392627日,下发通知,广泛宣传动员;

    2201392728日,研究生本人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院系审查推荐;

    32013929中午12:00前,申报材料上报10号楼903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42013929下午,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登记汇总申报信息;

    520131026日,奖学金申报信息公示;

    620131079日,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初审及领导小组审定奖学金获奖名单;

    72013101014日,奖学金获奖名单公示;

    820131015,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填写上报申请审批表;

    920131130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优秀奖学金奖金和获奖证书发放到位。

    七、其他事宜

    1.作为申请奖学金支撑材料的科研成果、实践活动等项目加分,起止时间不限于2012-2013学年,但必须为入学后所取得,署名单位为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2.申请奖学金的研究生和相关培养单位请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材料,逾期未上报材料或所上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本次申请无效。

    3.如遇到《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分标准(试行)》未涉及的其他情况,由评审领导小组讨论后给出处理意见。

    4.奖学金评定适当向毕业年级倾斜,同等条件下毕业生优先。

    联系人:胡进军                 话:63518810                E-mailhncyhjj@126.com

    附件:1.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 

       2.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分标准(试行)

       3.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4.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登记表 

       5.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实践活动登记表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2013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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