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13-2014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的通知
    2014年01月03日 11:19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确保2013-2014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的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根据学校统一安排, 2013-2014学年春季学期课程教学自2月17日(校历第1周周一)开始。

    2、2013级研究生公共课程分班情况与授课安排已经确定,详见《2013级硕士研究生2013-2014学年春季学期公共课程表》(附件1)和《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13级硕士研究生公共课分班名单》(附件2),请相关人员及时查阅。2013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和《研究生英语》课程学习仅安排一学期,故不再参加2013-2014学年春季学期的《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和《研究生英语》课程的学习。

    3、2013-2014学年春季学期的专业课程教学任务,已经通过研究生教育综合信息系统下达至各培养单位,请按照有关工作流程和2013级公共课程授课安排,及时指定任课教师并完善课程信息(学时、学分、授课起始周),并在1月7日将完善后的课程通过系统提交确认开课申请至研究生处审核。

    4.新学期的课程教学任务是根据研究生教育综合信息系统内保存的培养方案批量下达,原则上只能对已下达的教学任务进行安排,未被列入教学任务的课程暂时不安排教学工作。如对下达的教学任务有异议,请及时与研究生处联系沟通。

    5.研究生专业课程教学任务安排由各培养单位于2014年1月7日-13日内通过研究生信息综合管理系统的排课模块完成,并提请研究生处审核。各培养单位应及时将授课安排和开课时间告知任课教师,任课教师的授课通知单、专业课程汇总表及课程学生名单由各培养单位通过管理系统打印。

    6、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一旦确定,任课老师不得擅自调、停课和更改教学地点,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培养单位向研究生处办理调、停课手续。未经研究生处批准擅自调、停课和更改教学地点,一律视为未完成教学任务,年终不再计算教学工作量。

    7、对于2013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跨专业选修课程学习,由研究生本人在新学期开学后两周内(2月17日~2月28日),通过研究生教育综合信息系统在当学期所开设全部研究生课程中进行选择,选课时需注意所选择课程的人数限制和研究生处审核结果,通过研究生处审核方为选课成功。

    电 话:63518810 E-mail:hncyhjj@126.com

    附件:1.2013级硕士研究生2013-2014学年春季学期公共课程表

          2.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13级硕士研究生公共课分班名单

     

                                                                研究生处

                                                              2014年1月3日

    附件【2013级硕士研究生2013-2014学年春季学期公共课程表.xls已下载
    附件【2013级硕士研究生公共课分班名单.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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