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2009级毕业研究生:
按照豫毕指[2011]36号《关于评选2012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根据我校优秀毕业生评选的相关规定,为做好我校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弘扬先进、树立典型, 2012届河南省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和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现已启动。现将评选办法公布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正式学籍的国家计划内2012年全日制普通应届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标准
优秀毕业研究生的基本条件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秀;模范遵守《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手册》以及我校有关的规章制度,团结同学,热爱集体,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风尚;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集体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身体健康。
优秀毕业研究生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必须两年半获得四种荣誉称号“省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研究生优秀奖学金”或获其他省校级荣誉者的一项者;
②在全国核心刊物上发表有学术论文或在全国公开刊物上发表不少于2篇学术论文,或参编学术著作(3万字以上);
③参加科学研究,获得厅局级以上(含厅局级)奖励;
④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科技发明制作,有明显社会与经济效益或申请国家专利获得发明专利者;
⑤专业学位评选时注重参加实践锻炼的效果与成绩。
被评选出的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毕业前因违纪受到院、系通报批评或处分者,取消其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三、评选办法:
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采取各专业提名,征询所在院系意见,研究生处审定的办法进行。
1.专业提名。在专业全体研究生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由专业提出推荐对象名单。被推荐人从研究生处网站下载并填写《河南财经政法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审批表》(包括《河南省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一式两份),要求:A4纸型正反面打印,“主要事迹”与“院系意见”由本人打印填写,做到填写内容真实、字迹工整,各项不得空缺,“院系意见”由研究生处审核盖章;
2.征询所在院系意见。研究生处将征询院系对被提名对象的意见,并广泛征求院系任课教师意见后,在《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审批表》上加盖公章;
3.研究生处审定。由研究生处评审小组对被提名推荐的优秀毕业研究生进行审查,组织相关研究生进行谈话,了解被推荐人员的其他情况,最终确定优秀毕业研究生的名单,经过公示上报学校。
注意:各专业推荐名单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审批表》由专业负责人于1月10日前报送研究生处办公室,过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附件:相关表格下载:
1、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
upload/2012_01/12010412474414.rar
2、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
upload/2012_01/12010412477379.rar
3、各专业推荐名单总表
upload/2012_01/12010412531449.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