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研究生: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为做好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推荐工作,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转发《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财教〔2012〕378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2年地方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预算的通知》(豫财教〔2012〕381号)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2〕92号)的要求,现将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评审组织
1、成立“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全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 郭爱民
副组长: 郭 军
成 员: 郝玉红 张义华 赵 楠 杨 华 方拥军 房清侠
2、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办公室组成如下:
办公室主任:郭军(兼)
办公室秘书:李夏慧
二、 申请对象
凡我校取得正式学籍、已注册的全日制(入学时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没有工资收入)硕士研究生,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均可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申请国家奖学金。
三、 申请基本条件、具体要求和评审程序
按照《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 奖励标准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五、 推荐名额分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发放工作安排意见》,国家2012年下达给我校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20人。
六、 时间安排
1、2013年1月4日~5日,制订评审细则;
2、2013年1月6日,下发通知,广泛宣传动员;
3、2013年1月7日,研究生本人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导师推荐;
4、2013年1月8日,各院系受理学生申请,组织初评;
5、2013年1月9日,研究生处组织复评;
6、2013年1月10日~14日,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及公示;
7、2013年1月15日,数据录入上报。
七、 需要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申请研究生需在2013年1月8日18:00前提交以下纸质版材料到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10号楼9楼研究生处902室):
(1)《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研究生处网站首页“相关下载”中下载);
(2)《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登记表》(附件2,正反双面打印,研究生处网站首页“相关下载”中下载);
(3)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由申请研究生向所在院系提交初审,获得推荐资格者的材料报送研究生处复审:学术成果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三部分;有录用通知但未正式发表的科研成果不参加评选;被检索的成果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获得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以取得授权通知书或者专利证书为准。
2、上述纸质版材料中的(1)-(2)需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请申请研究生将材料经整理并压缩后发送至xiahui620@sina.com,邮件主题请注明为:“×级×专业+姓名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审材料”。
3、申请研究生请仔细审核上报材料中学生的姓名、学号和公民身份证号码,切勿出现错误的情况,否则将影响奖学金的正常发放和证书的正确制作。
4、申请研究生上报的申请表和科研成果登记表均须签字加章,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报送材料将不予接收。
5、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需工整填写,内容须填写完整、盖章齐全,不得缺项、漏项,不得擅自更改表格格式,不得随意涂改。
6、“申请理由”应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字数控制在150字以上300字以内。
7、“推荐意见”应简明扼要,不得由其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导师。
8、“培养单位意见”须由培养单位(院系)主管领导签名,并加盖院系公章。
9、表中凡需签名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手签写,不得以私章代替。申请表上报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或扫描件。
10、请申请研究生按照上述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材料。
联系人:李夏慧 联系电话:63519053
附件1: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
附件2: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分细则(试行)
附件3: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4: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登记表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201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