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全体研究生:
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激励广大研究生奋发向上、刻苦钻研,成为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创新型人才,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启动2015年研究生校级评优评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优评先类别
1. 优秀研究生
优秀研究生是为了激发广大研究生的学习热情、促进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而设立的奖项。
2. 优秀研究生干部
优秀研究生干部是为了表彰在团学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学生干部而设立的奖项。
3.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研究生优秀奖学金是对研究生中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成绩突出者而设立的奖项。
4.研究生优秀科研奖
研究生优秀科研奖是为了激发广大研究生的科研热情、提高全体研究生的科研水平而设立的奖项。研究生优秀科研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级别。
二、评审组织
学校成立“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15年研究生校级评优评先评选小组”,统筹领导全校研究生评审工作,裁决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
三、 申请条件和名额分配
申请条件和名额分配的具体事宜,参见《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励办法(试行)》。
四、评审说明
1. 研究生评优评先工作实行竞争、择优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 研究生评优评先工作采取统一申报、统一评审的形式,研究生以所在院系为单位申报,由评选小组统一评审,获奖者在综合评分高者中产生。
3. 评审过程采用个人申报、院系推荐、评选小组审定、公示等阶段,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4. 申请评优评先的研究生,请下载填写相应的申请表、科研成果登记表和实践活动登记表,并将相应证明材料交至所在院系,由所在院系登记汇总并签署推荐意见后,将申请表(含电子版)、登记表(含电子版)和相应证明材料一并上报10号楼913会议室。
5.院系上报的奖学金申请表、科研成果登记表、实践活动登记表均须签字加章,证明材料中学术论文需要刊物原件和中国知网、万方数据库,维普中文科技期刊等主流数字期刊资源库检索页;被检索的成果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科研项目需要提交立项证明和结项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成果原件1份;获得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以取得授权通知书或者专利证书为准;署名单位不是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的科研成果,有录用通知但未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不参加计分。
6.培养科办公室收到申请材料后,会对有关内容进行登记汇总,在研究生处信息栏(10号教学楼9楼)进行公示,并9月24日组织召开评选小组全体会议进行集中评审,分别产生获奖名单。
7. 获奖名单将在研究生处信息栏和网页上进行5天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将评审工作情况和评审结果上报学校。
8. 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研究生,可以在申请信息公示期和获奖名单公示期向评选小组提出申诉。
五、时间安排
1.2015年9月8日,下发通知,广泛宣传动员。
2.2015年9月8日~14日,研究生本人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院系审查推荐。
3.2015年9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申报材料上报10号楼913会议室。
4.2015年9月16日~19日,评选小组登记汇总申报信息。
5.2015年9月20日~23日,申报信息公示。
6.2015年9月24日,评选小组进行评审,确定获奖名单。
7.2015年9月25日~9月29日,获奖名单公示。
七、其他事宜
1.作为申请奖学金支撑材料的科研成果、实践活动等项目加分,起止时间限于2014-2015学年,必须为入学后所取得,署名单位为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2.请申请奖学金的研究生和相关培养单位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材料,逾期未上报材料或所上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本次申请无效。
3.奖学金评定适当向毕业年级倾斜,同等条件下毕业生优先。
附:相关申请表格和参考文件
研究生党总支
201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