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研究生:
2015-2016学年研究生校级评优评先工作现已基本结束,评审过程严格按照评审办法执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对申请者各项评选类别拟获奖情况做出以下说明,公示见附件。本次拟获奖名单公示期为2016年12月19日至2016年12月21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向研究生团总支办公室提出复核申请。
一、优秀研究生干部及优秀研究生
评审领导小组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优秀研究生干部按照学业成绩(学业计分占30%)和综评成绩(综评计分占70%)加总总分进行排名;优秀研究生按照学业成绩(学业计分占70%)和综评成绩(综评计分占30%)加总总分进行排名。评审小组根据排名,并结合本人在校表现等其他情况作出拟获奖名单确认。
1.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比例占在校研究生干部总人数的30%;
2.优秀研究生评选比例占研究生总人数的20%;
3.原则上优秀研究生干部及优秀研究生两项荣誉称号不可兼得。
二、研究生优秀科研奖
研究生优秀科研奖是对研究生中科研能力强、表现优秀者的奖励。计分严格按照论文、著作以及课题3项科研成果进行加分汇总排名。评选名额与金额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而定。
团总支办公室联系电话:0371-55937355
研究生处
201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