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研究生请假管理的通知
    2017年02月28日 16:58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最新修订的《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请假管理办法》,研究生请假应事先办理下述流程,否则请假无效。
        1.研究生可自行在研究生处官网下载打印填写请假条,或者携带研究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研究生处团总支办公室领取填写。
        2.研究生请假七天以内者,交由导师(若无导师则交由该院系分管研究生的负责人)审批;研究生请假七天以上者(含七天),导师审批,研究生处党总支书记审批。
        3.研究生参加研究生处会议、学术交流以及文体娱乐等活动不需办理本请假流程,需遵从主办活动相关负责人的请假安排。

    4.急病或者紧急事故,不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者需向研究生团总支办公室电话说明情况,返校后必须补办请假手续。

    5.审批后的请假单存根交由研究生团总支办公室登记、归档,否则视为无效。
        6.请假期满时,请假学生须及时到研究生团总支办公室销假,否则以旷课处理。

    详细信息请阅读研究生处官网-规章制度相关文件
    附件1:《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请假管理办法》
    附件2:《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请假管理流程图》
    附件3:《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请假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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