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开展2019年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9年06月24日 15:43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发挥导师在研究生培养中的积极性和主导作用,表彰有突出贡献的导师,决定开展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工作。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一)我校在岗的所有研究生指导教师,至少已指导完整一届研究生且正在担任研究生指导工作。

    (二)学位点导师数量低于20人的限推荐1名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人选;学位点导师数量超过20人的限推荐2名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人选。(附件3
      二、评选条件
      (一)申报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政策。

    2.治学严谨、作风正派、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能够尽职尽责做好研究生指导工作,尤其能够因材施教,注重研究生科学精神、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

    3.坚持立德树人,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创新研究生指导方式,潜心研究生培养,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做研究生成长成才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4.积极承担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近三年来主讲过1门以上(含1门)研究生课程,遵守教学纪律,授课水平高,教学效果好。

    5.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学术水平,近三年来有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

    6.遵守《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河财政研[2018]13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校党字[2018]173号)的规定。

    (二)申报者除上述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所指导的研究生曾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学位论文或其他省级以上奖励。

    2.所指导的研究生具有高水平的科研成果。

    3.所指导的研究生已考取博士研究生。

    4.在我校研究生教育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

    三、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 

    符合条件者须向学位点所在培养单位申请并填报《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表》(附件1),同时提供研究生指导教师本人及所培养研究生主要获奖、科研成果(论文、专著、专利、项目等)、考取博士研究生等方面的证明材料

    (二)培养单位评审推荐

    各培养单位应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考虑师德表现、学术水平、科研任务、培养质量等对申报人和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公示无异议后于628日前将《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表》(附件1)、《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报送研究生处学位办。

    (三)学校评定

    研究生处组织校研究生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组成终评会对申报者的材料进行评审,确定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人选。

    (四)公示并表彰

    研究生处对入选的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及评审材料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入选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19年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并由学校予以表彰。

    联系人:朱蕾

    联系电话:86582252

    附件1: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表

    附件2: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人选汇总表

    附件3: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名额表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处

    2019624

     

    附件【附件1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人选汇总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名额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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