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精神要求,现对2023级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调取、组织关系接收和录取通知书发放等工作通知如下:
1.2023级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调取和定向协议的有关要求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
(1)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必须将完整人事档案(含学习、工作各阶段)于入校报到前转入我校。
(2)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2.人事档案调取工作流程
2023级新生需登录我校研究生处网站-研究生综合管理平台-“研究生招生查询系统”(账号为本人考生编号,密码为本人身份证号码后6位,考生登录后请及时更改个人密码并牢记),自行下载调档函彩色打印,下载时间:2023年6月10日—6月18日,逾期系统将关闭。
如新生需要本人领取纸质调档函,请联系相关学院老师。
新生提取个人档案后,严禁拆封,按照各学院提供的邮寄地址和接收人(详见附件)通过EMS或机要方式(不允许使用民营快递)将人事档案邮寄至各学院。各学院检查人事档案无异常后,登记备案并妥善保存。
请新生于2023年7月7日前邮寄或递送档案,如未按期寄送,可于开学时携带档案至各学院指定地点提交档案后办理报到手续。
3.组织关系接收办理
(1)线上转接:适用于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可以搜索到目标党组织的省内考生,直接在系统中发起转接,转接类型选择“省内转接”,目标党组织具体到接收学院的下设党支部(详见附件),如“中共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支部委员会”,采取线上转接的新生建议等党员档案材料审核后再告知原所在党组织发起转接。
(2)线下转接:适用于所有省外考生和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无法搜索到目标党组织的省内考生,需持《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及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导出的纸质版《党员登记表》到学院报到审核,《介绍信》抬头为“中共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委员会”,去向具体到学院下设党支部(详见附件),如“中共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支部委员会”。
(3)团组织关系:考生待入校报到后,所在学院建立团支部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统一进行转接。
4.户口迁移办理
办理户口迁移需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户口迁移证。
黄河商学院研究生户口转入地址:郑州市文化路80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黄河商学院以外的其他研究生户口转入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180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5.录取通知书发放事宜
我校录取通知书发放采用邮寄方式和现场领取方式进行。
(1)如需邮寄接收录取通知书,须登陆我校研究生处网站-研究生综合管理平台-“研究生招生查询系统”,账号为本人考生编号(准考证号),密码为本人身份证号码后6位(末位为X的须大写),考生登录后请及时更改个人密码并牢记,通过系统内“完善邮寄地址”进行邮寄地址和联系方式填写。
特别强调:新生录取通知书必须由本人签收。填写地址应为本人可接受EMS邮件的住址,应届毕业生严禁填写本科高校地址作为接收邮件地址。新生应确保所填写地址和联系电话真实准确,因信息填写不准确导致无法接收录取通知书后果由本人承担。邮寄地址填写时间:2023年6月10日—6月18日,逾期系统将关闭,未填写或填写有误无法邮寄的考生将自动转为自提录取通知书。
我校拟定于6月下旬邮寄录取通知书,如录取考生出现体检不合格,档案缺失,定向协议不能按时提交,或其他违纪违法等行为,取消录取资格。
(2)如需自提录取通知书,须在研究生招生查询系统“完善邮寄地址”处填写“自提”,在规定时间本人携带身份证至我校领取。录取通知书为新生入学的重要凭证,严禁他人代领。
领取地点: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龙子湖校区(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180号)综合行政楼313室
领取时间:2023年7月3日—5日
上午:9:30—12:00
下午:15:00—17:30
若考生未填写邮寄地址,且未在规定时间领取录取通知书的,我校将不再安排通知书发放事宜,在新学期开学后,考生须本人至学院领取录取通知书后方能办理报到手续。
(3)如有其他疑问,请及时联系所属学院(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