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和培养方案的有关要求,现将2023年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按规定修完培养计划课程、完成学位论文选题和开题,且拟在2024年申请学位的我校在读研究生。
二、考核内容
全面审查研究生入学以来的政治思想及道德品质表现、培养计划的完成情况、科研能力及学位论文开题情况、身体素质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情况,并按照中期考核检查表所列内容给出综合评价。
上述四项均为百分制,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一)政治思想及道德品质表现
主要从政治素养、治学态度、道德修养、法制观念、组织纪律等方面进行考核。
(二)培养计划的完成情况
主要从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执行情况、学分完成情况、研究生课程成绩等方面进行考核。
(三)科研能力及学位论文进展情况
主要从研究生学术科研能力、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执行情况、课题研究进展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
(四)身体素质和心理健康情况
主要从研究生身心健康状况等方面考查其是否能够继续从事论文阶段的研究工作。
上述四个方面的综合成绩采用权重量化的方法计算出综合分数。学术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的各项指标的权重为:研究生政治思想及道德品质占20%、课程学习及学业成绩占20%,科研能力及论文开题情况占40%,身体素质及心理健康占20%;专业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各项指标权重为:研究生政治思想及道德品质占20%、课程学习及学业成绩占30%,科研能力及论文开题情况占30%,身体素质及心理健康占20%。
三、考核等级及评定标准
硕士研究生考核结论分四个等级: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标准如下:
(一) 优秀:总评分≥85分。
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政治思想表现突出,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各项活动中起骨干带头作用,群众基础好;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学习成绩名列前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熟练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身体健康、爱好广泛、能够积极参与多种体育运动,参加过学校的体育赛事或在校级以上级别的赛事中取得过优异成绩,无重大疾病。
(二) 良好:85>总评分≥75分。
政治思想上要求进步,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在工作学习中积极努力,群众基础好;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熟练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身体健康、能够积极参与体育运动,参加过研究生会举办的赛事,无重大疾病。
(三) 合格:75>总评分≥70。
政治思想上有进步,政治素质较好;能遵守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能参加各项活动;完成培养方案中课程学习要求,成绩均合格;身体健康、能够参与体育运动,无重大疾病。
(四)不合格:总评分<70分,或有下述情况之一者。
1.政治素养低,道德品德差者;
2.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未撤销者;
3.学习期间课程考核不及格达到3门及以上,或学位课有两门不及格或一门不及格重修后仍不及格者;
4.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未通过,或明显缺乏科研、实践能力者;
5.身心健康状况较差,无法继续完成学位论文写作者;
6.培养单位根据中期考核综合成绩,经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研究认为不宜继续培养者;
7.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中期考核者。
四、考核结果处理
(一)考核结果是合格以上的研究生可以正常进入研究生培养的下一阶段。
(二)中期考核成绩优秀者所占比例一般不超过考核总人数的30%,考核成绩优秀者方可参评国家奖学金。
(三)考核结果为合格的研究生,学院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列入跟踪培养对象。被列为跟踪培养对象的,名单送交研究生处培养办,并将其作为各环节重点检查、抽查对象。
(四)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研究生,由所在学位点和培养单位在三个月内对其进行重新考核。重新考核通过者,进入下一培养阶段,但在其考核成绩中注明“重新考核”;重新考核仍不合格者,终止培养,按照《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核程序和时间安排
研究生中期考核实行研究生、学位点、培养单位和学校的四级审查制度,并以研究生、学位点和培养单位自查为主,学校检查为辅,请各培养单位按照下列程序和时间安排中期考核工作。
(一)培养单位成立中期考核工作小组(9月18日---9月22日)
各培养单位成立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小组和学位点研究生中期考核评审工作小组。
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评审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各学位点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由学院负责人、主管研究生工作的负责人、学位点负责人和部分专家组成。
学位点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本学位点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其成员由至少3名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职称的导师组成。
(二)研究生自查 (9月25日---9月28日)
研究生本人填写《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检查表》(见附件1),进行自我检查和鉴定,导师对研究生的全面表现写出评语,表格提交至本学位点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小组。
(三)学位点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小组检查(10月7日---10月13日)
1.检查内容:全面审查研究生在校培养情况,包括培养计划执行情况,课程学习情况,学分完成情况,学位论文、学术活动、科研实践等完成情况以及研究生思想政治和身心健康状况(见附件2)。
2.检查程序:在研究生自我检查和鉴定之后举行研究生中期汇报会,由研究生汇报自我检查和鉴定情况。考核工作小组根据研究生学习情况、自我鉴定情况,出具检查考评结果,汇总后交学院评审工作小组(见附件3)。
(四)培养单位研究生中期考核评审工作小组复查与总结(10月16日---10月20日)
1.对本院所属各学位点考核工作小组的考评结果进行全面核查。
2.对硕士生导师提出中止培养或思想政治表现差、学位课程平均分数偏低、科研能力偏弱的研究生进行认真审核,并提出复查意见。
3.将核查结果报研究生处(见附件4)。
(五)学校检查和审批
学校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工作组对培养单位和各学位点的考核工作进行专项抽查。对培养单位评审小组经过复查提出的终止培养的研究生,汇总审核后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六、材料报送
各培养单位于10月20日前将《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23年研究生中期考核学位点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3)和《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23年研究生中期考核汇总表》(附件4)报至研究生处,纸质版材料交至研究生处培养办公室(行政楼主楼319),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hncdpyb@163.com。
七、其他
(一)各培养单位中期考核工作小组要对考核不通过或暂缓通过的研究生进行谈话,并提供必要的心理帮扶和学业指导,保证中期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二)研究生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评审工作小组提出申诉,由学院仲裁。如果学生对学院仲裁结果仍有异议,可以向学校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提出申诉。
八、工作要求
中期考核是对研究生在校思想政治表现、课程学习、学位论文工作等综合表现的一种阶段性评价,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严格按照培养方案开展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充分发挥中期考核在研究生培养质量建设中的把关作用,以推进研究生后续培养工作顺利展开,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
研究生处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