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做好我校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培养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开学时间
按照学校安排,2021、2022级研究生9月4日开始上课,2023级新生9月10日报到,9月11日开始上课。
二、学期注册
2021、2022级研究生需于9月3日前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学期注册,2023级新生需于9月10日前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个人信息完善、学期注册、提交培养计划。
三、教学安排查询
请任课教师及学生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查看课表,提前做好上课准备,如存在课程冲突及其它问题请及时咨询培养单位研究生教学秘书。
四、课程重修
因课程考核未通过或其他原因需重修课程者,学生本人于9月4—8日持《研究生重修申请表》(表格可在研究生处官网下载)至研究生处培养办公室办理,过期将不予安排重修事宜。已办理重修手续的研究生,需及时与任课教师沟通,按时上课和参加课程考核。
五、成绩复核
对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考核成绩有异议者,学生本人于9月4—8日持《研究生成绩复核申请表》(表格可在研究生处官网下载)至课程开课单位复核。
六、教学秩序检查
各培养单位认真组织好研究生开学教学秩序检查工作,对本单位开设的研究生课程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教学质量监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运行。
研究生处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