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学籍管理,切实做好学籍注册管理,严格规范学籍异动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的通知》(教学〔2014〕11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9年度我校研究生学年注册、学籍清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年注册

1.近期我校将统一对2017、2018级和以往申请延期毕业的在校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进行学年注册。请各培养单位通知学生于11月31日之前登录网站核对个人学籍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民族、学籍状态等基本信息。

学籍状态是“注册学籍”的表示已完成学年注册;学籍状态是“待注册”“暂缓注册”“待报到”等其他异常学籍状态的学生统一于12月3日前反馈至研究生处培养办。

2.全体研究生自行登陆我校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在研究生处网站“研究生综合管理平台”http://211.67.143.30/pyxx/Login.aspx)进行学年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同时核对系统内其他信息是否正确。如发现系统内有与实际不符或出现错误等情况,各培养单位请与12月3日将问题汇总后统一反馈至研究生处培养办。

二、新生学籍注册自查

2019级研究生新生学籍注册工作已完成,请各培养单位务必通知2019级新生于2019年11月30日之前自行登陆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核查个人基本信息,否则将影响毕业信息采集。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培养办联系。

三、学籍清查

各培养单位认真核查所培养学生是否真实在校学习,如学生不在校,要认真核实学生不在校原因(退学、休学、保留学籍、死亡、未报到等)并给出相应处理意见。

培养单位重点核查“拟取消学生学籍名单”中(附件3)学生情况,按《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规定,“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2--3年,允许研究生分阶段完成学业,但硕士研究生在校总学习年限不得超过原学制一年(不含休学和保留学籍)”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学生学校将按规定取消其学籍。

其中以下情况,务必联系学生本人,核实学生未在校原因:

1.休学、保留学籍期限到期,又未在规定时间办理手续的;

2.学生开学后未报到注册或连续两周以上不参加教学活动,又未履行请假手续的;

3.学生本人申请退学,又未到校办理退学手续的。

以上情况,各培养单位认真核实后填报《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报到情况汇总表》(附件1)和《2019年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籍异常汇总表》(附件2),并将汇总表于12月5日17:00前交至培养办。

培养办地址:行政楼317办公室

电话: 86585512

                                                                           研究生处

                                                                         201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