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研究生培养环节管理,促进我校2018版研究生培养方案落实,规范课程教学活动,确保研究生培养和课程教学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学校将组织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成员和部分专家(以下简称专家组成员)对各培养单位开展相关工作检查。为此,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1. 11月14日--11月16日(具体检查时间联络员征求培养单位意见后公布)
专家组成员到培养单位查阅资料、听取汇报。
2. 11月14日至12月底
专家组成员深入课堂进行教学督导检查。
二、检查内容
根据学校下发的《关于做好2018年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18版研究生培养方案落实情况工作检查的通知》和《关于开展研究生课堂教学意识形态工作检查的通知》的要求(“通知”均可以在研究生处官网培养工作一栏下载),将对如下三方面内容进行检查:
1. 2016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2017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环节进度,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情况检查;
2. 2018版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落实情况检查;
3. 教学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特别是课堂教学意识形态的落实情况检查。
具体检查内容详见上述三个通知。
三、检查程序
1.各培养单位负责研究生工作的领导针对以上三项检查内容进行总体性汇报;
2.专家组查阅相关材料;
3.专家组进行检查工作测评并总结。
四、工作要求
1.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汇报检查工作要由培养单位负责人或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主持,各学科点导师组组长、导师代表和研究生代表参加。
2.专家组将进行教学秩序、听课督导等检查工作,请各培养单位通知相关任课老师认真做好课堂教学工作。
3.各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总结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真正做到以查促改。
研究生处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