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现通知如下:
各培养单位应在领导班子成员中明确专门负责研究生教育管理的负责人,负责规划本学院所属学位点的研究生教育发展事宜、制定本学院所属学位点年度研究生教育工作计划、领导本学院所属学位点导师组组长开展具体工作、完成学校关于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其他相关工作,并指定专门人员负责研究生教育管理的日常秘书工作。
同时,为加强研究生管理的日常联系与沟通,畅通沟通渠道,研究生处建立了“财大研究生教育微信交流群”,今后研究生教育日常管理信息将在此群发布。请各培养单位负责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负责人、研究生工作秘书以及导师组组长实名加入该群(群二维码见附件2)。
各培养单位应于2016年11月16日前以附件1表格形式向研究生处办公室上报本单位专门负责研究生教育管理的负责人和日常秘书工作人员名单。
纸质版需加盖培养单位公章送至办公楼322房间。
电子版发送至cyrjf@163.com。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处
201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