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确保2014-2015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的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根据学校统一安排, 2014-2015学年春季学期课程教学自3月2日(校历第1周周一)开始。
2、2014级研究生公共课程分班情况与授课安排已经确定,详见《2014级硕士研究生2014-2015学年春季学期公共课程表》(附件1)和《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14级硕士研究生公共课分班名单》(附件2),请相关人员及时查阅。2014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和《研究生英语》课程学习仅安排一学期,故不再参加2014-2015学年春季学期的《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和《研究生英语》课程的学习。
3、2013级研究生新学期专业课程教学任务,已经通过原有的研究生教育综合信息系统(http://www.hngde.com/Login.asp)下达至各培养单位,请按照原有的各专业培养方案,及时指定任课教师并完善课程信息(学时、学分、授课起始周),并在1月19日前将完善后的课程通过系统提交确认开课申请至研究生处审核。2013级研究生新学期的课程教学任务是根据研究生教育综合信息系统内保存的培养方案批量下达,原则上只能对已下达的教学任务进行安排,未被列入教学任务的课程暂时不安排教学工作。如对下达的教学任务有异议,请及时与研究生处联系沟通。
4.2014级研究生新学期专业课程教学任务,请各培养单位通过河南省研究生管理云平台(http://gs.ha.edu.cn),按照最新制定的2014级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表并结合最新修订的2014级各专业培养方案排课。
5.2013级、2014级研究生专业课程教学任务安排由各培养单位于2015年1月20日-2月28日内通过各自年级的研究生管理系统的排课模块完成,并提请研究生处审核。各培养单位应及时将授课安排和开课时间告知任课教师,任课教师的授课通知单、专业课程汇总表及课程学生名单由各培养单位通过管理系统打印。
6、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一旦确定,任课老师不得擅自调、停课和更改教学地点,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培养单位向研究生处办理调、停课手续。未经研究生处批准擅自调、停课和更改教学地点,一律视为未完成教学任务,年终不再计算教学工作量。
7、各培养单位应督促任课教师在2015年1月20日―3月15日将考核结果录入研究生管理系统(2013级研究生课程成绩录入网址:http://www.hngde.com/Login.asp,2014级研究生课程成绩录入河南省研究生管理云平台:http://gs.ha.edu.cn),河南省研究生管理云平台成绩录入功能将在2015年3月15日24时将自动关闭,未按时录入考核成绩的,云平台会将2014级研究生该科目自动按零分处理并参加重修。
电 话:63518810 E-mail:hncdyjs@126.com
附件:1.2014级硕士研究生2014-2015学年春季学期公共课程表
2.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14级硕士研究生公共课分班名单
研究生处
201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