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规范研究生培养流程,确保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顺利开展,经研究生处研究,现对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培养工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课程学习
1. 研究生课程教学目前已经进行过半,绝大多数教师和学生能够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课程教学活动,但也有教师和学生未经研究生处批准,自行更改授课实践和地点,造成跨专业选修同学无法参加任意选修课程学习。
2.自即日起,研究生处将加强对研究生课程教学秩序维护力度,并严肃调停课和请假制度,请相关教师和学生务必强化课程学习纪律意识,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开展课程教学活动,不得调整教学时间和地点,更不能随意停课和旷课。
3. 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考核结果现在仍可以向“研究生教育综合信息系统”提交,请未提交考核结果的任课教师务必在11月20日前将课程考核结果录入,并及时向所在单位报送纸质考核结果一式两份及考核材料。
4.培养单位应在11月30日前将本单位上学期所开设课程考核结果1份报研究生处,研究生处将根据所收到课程考核结果核算年度教学工作量。
5.未及时制定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研究生培养单位,请根据学位点导师组意见,在11月30日前为本单位研究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督促专业硕士研究生认真参加课程学习,并注意收集反馈学生在课程学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二、硕士学位论文撰写
1.根据培养计划确定的进度,2014届预计毕业生(含2011级学术型研究生、2012级专业硕士研究生)应该在上学期完成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并进入论文研究和初稿撰写阶段。请工作滞后的培养单位和学位点,务必于11月20日前完成学位论文开题工作,转入论文研究和初稿撰写。
2.为强化学位论文的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研究生处计划在11月11日(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当天)邀请专家举办学位论文研究方法和撰写规范的学术讲座,同时在答辩前会通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校外专家匿名评阅等形式进行质量监控,未通过质量监控检查的论文不能正常参加答辩。
3.培养单位和指导教师要牢固树立学位论文的质量意识,强化主体作用,提升指导能力,健全责权机制,严把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关,指导并督促研究生认真进行论文研究,高质量完成论文初稿撰写。
4.根据我校研究生培养工作和学位授予的规定,硕士学位申请人在学位论文答辩前应有阶段性成果,即至少在CN刊物上独立或合作发表一篇学术论文,请2014届预计毕业生务必在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前完成这一任务。
三、专业硕士实践教学
1.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全日制专业硕士培养方案,2012级专业硕士研究生本学期即进入实践教学阶段。实践教学要求专业硕士研究生到企业或行业实际部门实习、实践,时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
2.相关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实践教学工作,由单位主管领导或导师组组长牵头负责,充分发挥校内外导师的指导作用,制订切实可行的实践教学计划,并在11月20日前将《专业实践安排表》报研究生处。在实践教学过程中,有关单位要树立安全意识,实行全程质量监控,周密部署,强化指导,严格管理,确保实践教学成效。
3.研究生在专业实践过程中应服从学校安排与管理,实践结束后提交《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践学习报告》,并附相关的实践成果,经实践单位负责人及指导教师审核并签署意见,综合考核通过者方可取得相应实践学分。
4. 专业硕士实践教学工作原则上应在2014年3月12日前结束并完成综合考核。
四、预计毕业生成绩汇总
1.我校2014届预计毕业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已全部结束,随着用人单位招聘招考、博士报名工作的陆续展开,预计毕业研究生迫切需要为其提供成绩登记表,请有关培养单位抓紧时间完成2014届预计毕业生的课程学习成绩汇总登记工作。
2.2014届预计毕业研究生的公共课成绩,研究生处汇总后已发送至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邮箱。请有关培养单位依据研究生处提供的公共课成绩,结合本单位留存的专业课成绩,如实为2014届预计毕业研究生填写制作《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课程成绩登记表》。
3.预计毕业研究生的成绩登记表制作完成后,每人打印7份,经研究生秘书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会同电子版报研究生处审核。研究生处审核合格后返还6份,其中培养单位留存3份(2份装入个人档案、1份院系留存),发放学生本人3份。
4.由于现在已经进入预计毕业生的求职高峰期,为方便学生求职就业,培养单位的预计毕业生成绩汇总工作务必在11月30日前完成,之后研究生处不再办理成绩登记表审核工作。
5.对于发放预计毕业研究生本人的成绩登记表,研究生应妥善保存、合理使用,研究生处之后不再对研究生个人另外出具。
6.个别课程成绩不合格的研究生,视为未按时完成课程学习任务,暂不为其进行成绩登记。
五、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
1.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新华社办公厅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经与新华社河南分社协调,学校将于11月11日(周一)在文北校区10阶二教室对2014年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集中进行图像信息采集。
2.本次图像信息采集的范围为2011年9月入学的全体研究生(含MBA学员)、2012年3月入学的MBA春季季班学员、2012年9月入学的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以及2014年申请硕士学位的同学学力学员。
3. 信息照片要求为正面、免冠证件照,拍摄时背景为浅蓝色。各位同学要注意自己的仪表(尤其是发型),不要穿与拍摄背景颜色相同或相近的衣服、长毛领子的外衣,免冠,不带头饰、首饰、眼镜(隐形眼镜除外),不戴毛围巾。
4.图像采集结束后由新华社负责上传到教育部,请同学们于拍摄后40天登陆网站www.chsi.com.cn校对个人信息(无学籍人员不进行网上校对)。如果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图像信息等有误,在网上修改后及时报告研究生处,其他信息有误直接在线修改提交。
5.信息采集由新华社河南分社收取工本费20元,请各专业负责同学提前将费用收齐,在11月11日拍摄时直接上交新华社工作人员。
六、优秀学位论文推荐
1.推荐的范围主要为2011年9月1日至2013年7月31日在我校获得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必须中文撰写),曾参评过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论文原则上不得再次推荐。
2.培养单位应根据硕士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以及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遵守情况,结合论文答辩成绩,择优向学校推荐本单位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以学位点为单位,评选范围内硕士学位论文数量低于20篇的学位点一般限推荐1篇,超过20篇的学位点可推荐2篇。
3.对各单位推荐的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研究生处组织专家进行评选,最终根据学位论文质量高低,产生20篇左右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对于获评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学位论文,学校将颁发获奖证书,同时予以一定物质奖励,并择优推荐参评河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4.代表我校参评河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论文,如果能够最终获奖,除了省学位办的奖励外,学校也会对论文作者和指导教师予以等额奖励。
5. 尚未向学校推荐优秀学位论文各培养单位,请在11月20日前将《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报研究生处。
电 话: 63518810 邮 箱:hncyhjj@126.com
附件:1. 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安排
2.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安排表
3.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4.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课程成绩登记表
研究生处
201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