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新启动硕士学位授权点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保证新启动硕士学位授权点的研究生培养质量,确保相关学科(或领域)研究生教育工作顺利开展,现在需要制定新启动硕士学位授权点研究生培养方案。根据上级和学校研究生教育相关文件精神,就有关事宜特通知如下:
一、所涉及硕士学位授权点
(一)2012年新启动的目录内学位点,含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诉讼法学及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二)2011年自主设置的目录外学位点,包括公共经济与管理、社会工作与社会政策、房地产开发与建设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市场营销学、电子商务。
(三)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农业科技组织与服务领域。
二、制定培养方案的原则
(一)依规制定的原则
应根据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及有关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发布的文件精神,遵照学校《关于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的要求,在研究生处提供的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模板(见附件1)上,制定本学科(或领域)的研究生培养方案,培养方案的基本内容、文本规范、表格格式等必须按要求填写。
(二)科学、合理、适用的原则
相应研究生培养方案应贯彻科学、合理、适用的原则。科学就是要突出本学科(或领域)硕士研究生培养的特点,适合培养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人才的需要;合理就是要体现课程设置应适量,学位课和非学位课的设置要均衡,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适用就是要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突出学校特色,具有可行性。
(三)注重实际的原则
以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为目标,不仅要求掌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同时注重实践创新能力的培养,课程设置体现“宽、新、实”,培养过程要理论联系实际。
三、培养方案基本内容及要求
培养方案一般应包括培养目标、学科简介、研究方向、招生对象、培养方式、学习年限及学分要求、课程设置、实践环节、学位论文、毕业与学位授予等内容。
(一)培养目标
应根据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及有关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和学科特点,对不同学科(或领域)研究生提出不同的培养目标。
(二)学科简介
对本学科专业的优势和特色、在国内外同行业中所处的地位、学科专业发展规划和前景、已取得的重要学术和科研成果、研究生培养条件等进行介绍。
(三)研究方向
设三到五个研究方向,研究方向的设置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实力较强的学术带头人和结构较合理的学术梯队;
2.有较好的科研基础;
3.有能开出本研究方向的主干课和相关课程的能力;
4.有本研究方向培养研究生需要的图书资料及实验设备。
(四)招生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五)培养方式
1.采用全日制培养管理模式、集中在校全脱产学习方式,实行学分制。
2.课程学习与实践环节相结合,重视学位论文在培养过程的地位与作用。
3.实行导师负责和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原则。
4.对硕士研究生实行中期考核。
(六)学习年限及学分要求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为3年,课程学习年限一般为1.5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2年,其中课程学习时间一般为1年,参加专业实践时间为0.5~1年。
2.全部硕士研究生均实行学分制,总学分(含课程学习学分、实践环节学分、学位论文学分)一般不少于38学分,最多不超过48学分,其中课程学习26~36学分,实践环节4~6学分,学位论文6学分。
(七)课程设置
1.硕士研究生阶段的课程设置要在本科教育的基础上,充分体现研究生层次的特点,课程体系要有足够的宽广度和纵深度,并具有前沿性和前瞻性。
2.研究生课程分为学位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和任意选修课。其中学位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必修课为学位课,考核方式为考试;专业选修课和任意选修课为非学位课,可采用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考核。
3.研究生课程设置和学分应符合学校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要求,注重培养学生学术研究和解决实践问题能力,强调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并体现人才培养目标和学校特色。
4.研究生课程每门一般2~3学分,每学分对应18个标准学时,除外国语课程外,一般应集中安排在一个学期。
5. 跨学科或以同等学力考入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应补修2~3门本学科本科阶段主干课程。
(八)实践环节
1.实践环节是硕士研究生培养中的重要和必要环节,充分的、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保证,内容应根据上级制定的培养要求确定,采取科研实践、实务实践、社会实践等多种形式。
2.培养单位对实践环节要高度重视,严格管理,结合自身专业特点,精心组织安排实践教学,并对实践环节实行全程监控,确保实践质量。
3.为满足研究生实践教学的需要,学位授权点或所院系(部)应加大实践教学地投入,加强教学设施、案例库以及教学实践基地建设。
4.研究生可以结合实践环节进行论文研究,边实践边完成学位论文。
(九)学位论文
1.学位论文是对硕士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的全面训练,是培养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硕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间至少用一年的时间完成学位论文。
2.学位论文的撰写和研究,应在导师的指导下,通过有计划地学习、阅读文献和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在做出文献综述和选题论证报告基础上,严格遵守相关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注重培养研究生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
3.硕士学位论文应做到概念准确,推理严密,语意通达,数据可靠,结构完整,有新的见解,内容应在理论上或实际应用上具有一定的新意,具体要求遵照《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范》及其它相关规定执行。
4.培养单位要加强学位论文工作的过程管理,严格开题报告、中期报告、论文评阅与答辩等制度。
5.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应有阶段性成果,至少在CN刊物上独立或合作发表1篇学术论文。
(十)毕业与学位授予
研究生在完成课程学习及实习实践环节,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可获得毕业证书,同时授予硕士学位。
四、工作进度
(一)2013年5月27日~6月6日,起草阶段。各单位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参考国内知名院校的通行做法,初步拟定本学科(或领域)的研究生培养方案,经导师组和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在6月6日前将纸质材料(签字并加盖公章)和电子文档报送研究生处。
(二)2013年6月7日~ 6月10日,审议阶段。研究生处组织专家对各培养单位提交的研究生培养方案(草案)审议并提出修改意见后,反馈给有关单位进行修改。
(三)2013年6月11日~6月18日,确定阶段。培养单位根据审议专家意见修改培养方案直至最终确定,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13年6 月18 日前上报给研究生处,并同时提交培养方案电子文档。
电 话:63518018 E-mail:hncyhjj@126.com
附件:1.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表
3.××××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表
(下载文件通知正文及全部附件)
研究生处
201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