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3-04-23 ] 来源:   作者: [字体: ]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庆祝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周年,表彰20年来在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调动各学位授权点、研究生指导教师及管理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促进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20周年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类别及对象

(一)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先进集体

对象为学校已启动硕士学位授权点。

(二)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

对象为目前全体在岗研究生指导教师。

(三)优秀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者

   对象为从事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各类人员,包括学校及院系(部)主管研究生教育的党政领导、各学位点指导教师组组长、院系(部)研究生秘书,以及研究生处工作人员等。

(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突出贡献奖

对象为曾在我校从事或参与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离退休人员或调离我校人员。

(五)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特别奖

对象为关心支持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为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积极献言献策的校内外人士。

  二、评选条件

(一)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先进集体

1.认真贯彻和落实国家及学校的教育方针、政策,按时完成学校部署的各项研究生教育工作任务,管理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管理水平高,与所在院系(部)关系相处和谐融洽。

2.在理论研究和实际应用方面作出一定成绩,课程设置、教学组织、教材建设、实验设备等条件较好。

3.拥有一批事业心强、学术水平高、结构合理、具有创新意识的指导教师队伍,队伍团结协作,工作有成效。

4.能够适应政治、经济、教育体制改革形势,积极开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工作,改革方向明确、思路清晰、措施得力、效果显著。

5.所培养研究生在德、智、体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高,毕业生的社会评价和反映较好,继续攻读博士学位比例高。

6.相应学位授权点至少完整培养一届研究生。

(二)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

    1.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严格遵守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为人师表,实事求是,治学严谨,积极承担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任务。

    2.精心指导研究生,责任感、事业心强,关心研究生德、智、体各方面的成长,注重研究生在学习、科研工作中的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的培养,注重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

3.积极进行教学工作和学术探索,取得了相对突出的教学和科研成果,年均在核心期刊上发表1 篇以上学术论文(第一作者),主持完成省级以上科研项目不少于3项。

4.指导研究生成效显著,所指导研究生能够高质量完成各个培养环节,继续攻读博士学位者在两人以上。

5.为第一指导教师至少完整培养过一届以上的研究生。

(三)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优秀管理工作者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熟悉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状况,热爱研究生教育工作,具有协作精神,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表现突出。

  2.管理能力强,责任心强,服务意识好,工作周到细致,任劳任怨,能够积极主动地为广大师生服务,能够及时、准确、高效地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管理工作成绩显著。

  3.从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3年(含3年)以上。

4.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中未出现过责任事故。

   (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突出贡献奖

1.曾在我校长期从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

2.在学位点申报、研究生培养与管理、研究生教育改革创新等方面作出过突出贡献。

(五)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特别奖

1.长期关心支持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

2.为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事业发展提供较大帮助,或提出开创性建议。

三、评选程序

1.评选工作在学校主管校领导领导下,成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先进集体与优秀个人评选委员会,在全校范围内公开进行,具体工作由研究生处组织实施。

2.符合条件的硕士学位授权点自愿申报先进集体,填写《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1,一式2份),会同有关工作总结和证明材料,报所在院系(部)。

3.符合条件的指导教师和管理工作者自愿申报优秀指导教师和优秀管理工作者,填写相应申报表格(见附件2和附件3,一式2份),会同有关先进事迹和证明材料,报所在院系(部)。

4.院系(部)对自愿申报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先进集体、优秀指导教师和优秀管理工作者进行初评,按名额确定本单位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推荐名单,并将有关申报表格、工作总结或先进事迹,以及其它证明材料报研究生处。

5.学校对培养院系(部)推荐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先进集体和优秀指导教师和优秀管理工作者推荐对象进行正式评选,产生拟表彰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先进集体、优秀指导教师和优秀管理工作者。

6.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突出贡献奖和特别奖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评选委员会专门认定。

7.评选产生的拟表彰先进集体与优秀个人将在研究生处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正式发文予以公布并表彰奖励。

四、推荐名额

    1.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先进集体以培养院系(部)为单位向学校推荐,学位点在3个以下(含3个)的院系(部)推荐1个,学位点在4个以上(含4个)的可以推荐2个,全校共评选6个。

    2.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由各学位点通过所在院系(部)向学校推荐,指导教师人数在9人以下(含9人)的学位点推荐1人,指导教师人数在10人以上(含10人)的学位点可以推荐2人,全校共评选16人。

3.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优秀管理工作者由有关方面向学校推荐,每个培养院系(部)推荐1人,研究生处推荐1人,全校共评选6人。

五、补充说明

1.评选产生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20周年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学校将正式发文并予以公布,并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周年庆祝大会上公开表彰奖励。

2.本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先进评选表彰活动,是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周年庆祝活动中的一件大事,各培养院系(部)应当给予重视。

3.培养院系(部)接到通知后应深入宣传动员,根据通知规定的条件,积极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和学位授权点申报,并做好预选推荐工作。

4.请将有关申报材料于201356前报研究生处,学校评选委员会将在201358开始评选。

   话:63518018                     E-mailhncyhjj@126.com

 

附件:

1.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先进集体申报表

2.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优秀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表

3.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优秀管理工作者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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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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