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2-10-10 ] 来源: 培养办   作者: 研究生处 [字体: ]

 

关于做好新启动硕士学位授权点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适应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需要,根据有关单位申请,经研究生处研究,决定开展新启动硕士学位授权点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学科

本次遴选工作仅限20126月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决定启动的3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即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诉讼法学以及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其他硕士学位授权点暂时不进行遴选。

二、指导思想

1.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2.遵照上级和学校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有关规定。

3.立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需要,结合培养单位实际情况。

三、遴选程序

1.申报人登录研究生教育信息系统(网址:http://www.hngde.com/Login.asp),如实录入《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表》的有关信息,录入完毕后将打印出的纸质文档签名后上报学位点所在培养单位,并同时提交有关学历学位、职称证书、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学术论文还需提交相应检索页)。

2.有关培养单位对《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表》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对申报人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态度、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等做出鉴定,依据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条件,签署含是否同意推荐内容的推荐意见,并在10月15将同意推荐人员的《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表》和证明材料报送研究生处,同时以书面形式推举导师组组长1人。

为确保遴选工作的公平、公正,有关单位在向研究生处报送材料前,应将推荐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3.研究生处对培养单位上报的指导教师和导师组长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将通过审核的人员提交校学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议,审议结果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发布。

四、补充说明

1.研究生指导教师的申报条件见《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暂行)》(河财政文[2011]30号),有关人员可登录研究生处网页查询。

2.结合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综合考虑了指导教师每届指导研究生数及答辩委员会组成等方面因素,每个新启动学位授权点的研究生指导教师的推荐名额暂定不超过5人。

3.导师组组长应从指导教师的推荐名单中产生。

4.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表形式见附件。

 联系电话:63518018                                 E-mailhncyhjj@126.com

附件: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表(点击下载)

 

 

                                 研究生处

20121010

录入: 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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