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级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和学位位授予工作安排的
通 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全体2008级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为顺利推进2008级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效开展,现将相关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时间安排
工作内容
责任单位
具体要求
9月30日前
申请学位资格审查
报送资格审查材料
研究生、院系教学秘书、研究生处
未通过资格审查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11月1日~11月3日
按匿名评审的要求上交学位论文
以院系为单位每人两份收齐,论文以A4纸按规定的格式打印,应隐去导师姓名、本人姓名等信息,不含论文致谢部分。
11月4日~11月22日
学位论文外审
院系、研究生处
研究生处抽取部分论文进行双盲外审,其余论文返回院系,由院系自行组织双盲外审。
11月23日~12月2日
学位论文修改
研究生、导师组
根据外审专家意见,在导师组指导下,进一步对论文内容和格式进行修改。
12月3日~12月12日
学位论文答辩
研究生、院系
答辩安排应提前一周报研究生处,并妥善保管论文答辩的各项原始材料。
12月13日~12月20日
学位论文定稿
学位论文电子版上报
根据答辩委员会意见,继续完善论文直至定稿,定稿后以院系为单位上报论文的电子版。
12月21日~12月22日
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研究生处
未通过检测者学位申请不提交校学位委员会。
12月23日~12月24日
上报研究生培养档案
研究生、院系教学秘书
全部14项内容务必收齐,并及时上交。
12月25日~12月31日
召开学位委员会会议
提前与各方面协调,保证准时召开。
2011年1月1日~1月16日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办理
需与省教育厅、省学位办磋商提前办证事宜。
2010年9月23日
上一条:关于在职攻读硕士学位高校教师学员课程学习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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