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0-09-25 ] 来源:   作者: 研究生处 [字体: ]

 

关于2008级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和学位位授予工作安排的

通               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全体2008级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为顺利推进2008级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效开展,现将相关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时间安排

工作内容

责任单位

具体要求

930

申请学位资格审查

报送资格审查材料

研究生、院系教学秘书、研究生处

未通过资格审查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111~113

按匿名评审的要求上交学位论文

研究生、院系教学秘书、研究生处

以院系为单位每人两份收齐,论文以A4纸按规定的格式打印,应隐去导师姓名、本人姓名等信息,不含论文致谢部分。

114~1122

学位论文外审

院系、研究生处

研究生处抽取部分论文进行双盲外审,其余论文返回院系,由院系自行组织双盲外审。

1123~122

学位论文修改

研究生、导师组

根据外审专家意见,在导师组指导下,进一步对论文内容和格式进行修改。

123~1212

学位论文答辩

研究生、院系

答辩安排应提前一周报研究生处,并妥善保管论文答辩的各项原始材料。

1213~1220

学位论文定稿

学位论文电子版上报

研究生、导师组

根据答辩委员会意见,继续完善论文直至定稿,定稿后以院系为单位上报论文的电子版。

1221~1222

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研究生处

未通过检测者学位申请不提交校学位委员会。

1223~1224

上报研究生培养档案

研究生、院系教学秘书

全部14项内容务必收齐,并及时上交。

1225~1231

召开学位委员会会议

研究生处

提前与各方面协调,保证准时召开。

201111~116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办理

研究生处

需与省教育厅、省学位办磋商提前办证事宜。

 

研究生处

201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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