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项目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扎实推进我校省级博士单位立项建设工作,力争进入国家博士学位立项建设,根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开展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项目运作的通知》(河财政文2011[108]号)文件规定,现就我校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类别
(一)博士学科学术团队项目
(二)博士学科帮扶项目
二、 项目申报
(一)申报基本条件
1.应为我校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和法学三个规划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范畴内的项目。
2.项目申报以团队为单位,经团队负责人审核、学院(系、部)行政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申报。
3.项目依托单位应为我校的教学院(系、部),并且拥有相关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具备一定的科研基础与良好的研究生教学培养基础。
(二)材料报送
申报项目经有关学院(系、部)汇总后,于2011年12月9日前向研究生处学位办提交以下申报材料(点击下载):
1.《博士学科学术团队项目论证报告》(附:学术团队项目申请表)。纸质材料10份,电子文档1份。
2.《博士学科帮扶项目论证报告》。纸质材料10份,电子文档1份。
三、 项目评审及批准
(一)由研究生处负责,成立有关专家组成的项目评审委员会,通过审查材料、听取答辩等形式,对申报项目进行审议。
(二)学校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评审委员会意见进行审定,批准后纳入立项项目建设。
此通知。
研究生处
2011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