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财经学院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报名、学习暂行规定
为多渠道促进我国高层次专门人才的成长,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省学位办审核,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文件,并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面向社会招生,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名学习人员条件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学历且取得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三年以上。
二、学习的规定和费用
1.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时间为在职不脱产两年。
2.采取集中授课与课外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必须修完该专业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方案所列的学位课程(6-8门),且应有一定数量的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非学位课程;必须开设马列主义理论和英语等公共课;总授课课程门数一般不得低于12门。
3.学习费用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标准缴纳。具体情况可向所在院系咨询。
4.此学习属非学历教育,学习结束、成绩合格后,颁发《河南财经学院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拟申请硕士学位的研修班学员按《河南财经学院关于对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授予硕士学位工作暂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
三、院系报名流程
1.报名时间:每年的 6月1日―9月30日到专业所在院系报名。专业和各院系联系电话见《河南财经学院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招生专业目录》。
2.学员到院系报名所需材料:
(1)学士学位证书(原件1份、复印件2份,由院系专人验收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由验收人签字并留存);
(2)最后学历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2份,由院专人验收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由验收人签字并留存);
(3)《课程进修班学员登记表》(从研究生处网站下载表格)一式两份;
(4)所在单位证明信。
四、院系在研究生处备案、注册流程
1.初审合格后,以院系为单位填写《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注册情况汇总表》纸质材料一份和电子版,连同《课程进修班学员登记表》一式两份报研究生处复审、注册。没有经过注册的学员学习无效。
2.研究生处于每年10月30日前对已注册的学员统一编排学员号、并签发同意其课程学习的入学通知书。各专业课程学习从11月8日正式开始上课(至迟往后顺延一周必须开课)。
河南财经学院研究生课程进修班专业目录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起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所在院系 |
联系电话 |
020105 |
世界经济 |
200809 |
201007 |
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 |
63519075 |
020201 |
国民经济学 |
200809 |
201007 |
经济学系 |
63519182 |
020202 |
区域经济学 |
200809 |
201007 |
经济学系 |
63519182 |
020204 |
金融学 |
200809 |
201007 |
财政金融学院 |
63519085 |
020205 |
产业经济学 |
200809 |
201007 |
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 |
63519075 |
020206 |
国际贸易学 |
200809 |
201007 |
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 |
63519075 |
020208 |
统计学 |
200809 |
201007 |
统计学系 |
63519071 |
030107 |
经济法学 |
200809 |
201007 |
法学院 |
63519157 |
120201 |
会计学 |
200809 |
201007 |
会计学院 |
63519079 |
120202 |
企业管理 |
200809 |
201007 |
工商管理学院 |
63519150 |
020203 |
财政学 |
200809 |
201009 |
财政金融学院 |
63519085 |
020104 |
西方经济学 |
200809 |
201009 |
经济学系 |
635191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