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学位授权点:

我校目前已拥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法学、哲学、地理学等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近年来,我校一直努力朝着按一级学科培养研究生的目标推进。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拟从2016年下半年起,我校将积极开展按一级学科进行研究生管理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纳入实施试点的学科,原则上按一级学科招收、培养研究生,按一级学科毕业、授学位,逐步淡化原有的按二级学科管理的模式。

2.拟开展试点的学科,原则上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和各学位授权点自行提出,并按照要求填报有关表格材料,经专家论证后报批。

3.学科方向设置

(1)每个一级学科要科学地设置若干个学科方向(一般4—6个)。每个学科方向要有一定的本学科学术覆盖面,学科方向不宜过窄,不宜过于分散,更不能以具体课题代替学科方向;

(2)学科方向要体现本学科的发展趋势,具有学科发展的先进性、前瞻性;学科方向要有一定的稳定性。

(3)一级学科下设置若干学科方向,可以是原来的二级学科,也可以是在本一级学科内打破原二级学科界限重新组合,或者是新的学科生长点、交叉学科的研究范围。

(4)新设置的学科方向要经导师或导师组提出方案(论证报告),该方案应包括设置新方向的背景、意义及研究生培养的预期目标;还应包括招生要求(例如生源,招生考试科目等),培养要求、质量保障、学术带头人、导师队伍组成等。新方向的设置方案应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方可执行。

二、实施环节

1.导师组成

(1)每个学科方向的导师应形成一个学术群体。该学术群体与学科点所在院系不一定挂钩,即导师应在本学术群体中进行学术活动。学科方向的导师群体应在研究生招生、培养以及学位审核等环节发挥重要作用。

(2)原有学科方向及其导师队伍应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依照上述原则进行重新审核、确定,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

2.招生环节

(1)招生目录以一级学科为基础制定(从2017年招生目录执行)。

(2)按一级学科招生授权点,专业基础考试科目应按一级学科范围命题,考试内容要覆盖本学科的核心课程;专业课考试科目可按学科方向确定;跨学科、交叉学科的学科方向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指定跨学科的选考科目。

3.培养环节

具有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的培养单位应按一级学科统一制订研究生的培养方案,提出研究生在本学科获得学位的学分要求以及各培养环节的要求。

(1)培养方案的课程部分包括:

公共必修课(政治理论、外语和社会实践等),由研究生处统一负责协调安排。一级学科的必修或限选课,这些课程或有一定的基础性,或有一定的学科覆盖面,课程由各一级学科统一规划和设置。学科方向的选修课,包括基础课和专业课,课程由各学科方向统一规划和设置。

(2)研究生的论文选题、中期检查、论文评阅和答辩要在学科方向的范围内进行。

4.学籍、学位管理

按一级学科进行学籍管理、毕业、授予学位(即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学科栏按一级学科填写)。

三、时间安排

根据试点工作的要求和程序,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完成时间

工作内容与要求

负责单位

4月15日

发出正式文件通知,布置相关工作。

研究生处

4月29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和各学位授权点提出初步书面申请,并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书面申请和领导小组组成报研究生处。

相关院系和授权点

5月6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和各学位授权点准备材料,初步填写《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管理试点申报表》。

相关院系和授权点

5月13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和各学位授权点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论证,并把实施方案报经单位学位分委员会审议批准。

相关院系和授权点

5月20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和各学位授权点根据专家论证和学位分委员会审议意见,正式完成《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管理试点申报表》,报研究生处。

相关院系和授权点

5月27日

研究生处汇总试点学科相关材料,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实施。

研究生处

请各学位授权点、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认真组织、周密安排,并按照时间要求及时报送有关材料。各单位具体材料报送要求:

(1)试点工作的书面申请;

(2)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3)《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管理试点申报表》。

上述书面材料报送地点:行政楼东配楼309(同时请发送电子版至lcq189@126.com邮箱)

联系人:李长秋 85960212 18503883511

附件: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管理试点申报表》

研究生处

201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