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处(学科建设办公室)内设研究生招生科、研究生培养科、学位管理科、学科建设与管理科4个科级机构。
一、部门工作职责
1.根据国家发展目标、方针政策和社会需要,研究制订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科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等工作。
2.组织学校研究生教育改革,参与学校有关研究生教育发展问题的决策,开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工作。
3.负责新增博士、硕士学位点的组织申报一级现有学位点的建设管理、评估等工作。
4.贯彻执行国家和河南省研究生招生政策及规定,制订我校年度招生计划,组织做好研究生招生各方面的工作。
5.制订并落实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组织研究生日常教学实施、督导,以及研究生成绩、学籍等日常管理工作。
6.负责研究生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工作,做好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7.负责导师队伍建设工作,做好研究生导师遴选、培训及考核等工作。
8.做好省特色骨干大学、特色骨干学科(群)和省级重点学科等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国家层面的学科评估工作。
9.制订和发布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的规章制度、质量报告等工作。
10.参与学校涉及研究生教育和学科建设的经费预算与管理工作,以及相关经费的使用和教育资源优化配置等工作。
二、内设机构岗位职责
(一)研究生招生科
1.贯彻落实国家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要求,建立和完善招生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2.根据省核定的招生规模,制定本单位的分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
3.编制我校招生专业目录、招生简章,开展招生宣传、招生信息咨询服务等工作。
4.组织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报名、资格审查、现场确认,根据教育部要求按时、准确、规范上报有关信息数据。
5.组织研究生招生考试命题、印制、装封、邮寄、试卷整理、评卷、成绩公布、复试、体检和录取工作。
6.组织我校报考点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点工作。
7.做好研究生招生保密室日常管理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研究生培养科
1.制定、完善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相关规章制度。
2.负责学生电子注册工作,包括新生学籍注册工作、在校生学年注册工作、毕业生学历注册工作。
3.负责在校生学籍管理工作,审核办理学籍异动(包括休学、复学、保留学籍、退学等),并建立学籍异动档案。
4.组织研究和修(制)订研究生培养方案,并监督方案的实际执行情况。
5.负责课堂教学安排、考试管理及成绩管理。
6.负责教学质量的督查与管理,组织教学质量评估工作。
7.负责新生复查工作。
8.负责毕业生学籍信息审核、毕业资格审核和学历证书发放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学位管理科
1.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导师与学位管理的方针、政策、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
2.组织实施研究生学位论文各环节的质量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硕士研究生学位审核及授予准备工作。
4.负责研究生学位档案整理、归档工作。
5.负责研究生学位信息报送、学位证书发放工作。
6.组织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评选、上报工作。
7.负责研究生导师的遴选、培训、考核工作。
8.负责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学科建设与管理科
1.制定和实施学校学科建设战略、规划、计划、方案及相关的管理制度工作。
2.组织、协调并督促各教学科研单位制定实施本单位的学科建设发展规划的工作。
3.调研国内外学科法扎和学科建设动态,为学校学科发展提出政策建议工作。
4.做好省特色骨干大学、特色骨干学科(群)和省级重点学科等相关管理工作。
5.组织、协调学科建设项目的申报、立项、建设、检查等工作。
6.组织、协调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的立项、论证和申报工作。
7.制定学科建设经费预算、使用、审核和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