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概况 

2026年我校拟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1200余人,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100余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00余人。各学科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含普通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将根据2026年国家招生计划及各专业报考情况进行增减动态调整。

二、招生类别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三、报考条件

第一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另有规定的除外: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2026年9月1日,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均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相同或相近专业研究生。原则上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跨专业报考〔法律(非法学)(035101)、农业管理(095137)、农村发展(095138)、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会计(125300)、旅游管理(125400)、工程管理(125601)、审计(125700)除外〕。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第二条 报考下列专业学位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一)报考法律(法学)(035102)专业学位的,须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且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报考法律(非法学)(035101)专业学位的,须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二)报考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旅游管理(125400)、工程管理(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一)、(二)、(三)项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根据国家规定,2027年招生起,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的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也须符合上述两项报考条件。

(三)报名参加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原则上为物流管理、物流工程及相近专业,或有计算机、数学等专业背景。

第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含单独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再累加。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2.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第四条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符合相应报考条件并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第五条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四、报名事宜

请考生在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规定,了解报考流程,明确自身责任。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参照所在省市或报考点公告在网上确认阶段上传相关材料,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报考费缴纳方式按照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方式执行,详见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网上公告。

(一)网上报名

预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22:00。

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22:00。

相关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并牢记网上报名编号。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仅能保留一条有效的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

2.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3.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在职考生应在报考时明确是否定向就业,全日制非定向就业考生人事档案须转入我校,所有定向就业考生在录取前须与用人单位、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就业方式一经确认不再更改。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的,我校不承担责任。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报考信息存疑或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我校将通过研招网站内消息通知考生,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因未核验导致考生无法参加初试,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申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调剂。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符合享受初试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

9.在读研究生报考硕士研究生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二)网上确认

网上确认形式、时间、地点等信息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报考点公告为准。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

五、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相关规定,组织专人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认真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

网上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造成无法初试、复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学籍学历资格以教育部学籍学历库为准,“不匹配”“非唯一匹配”的学籍学历、身份证号等有误考生不予准考、复试、拟录取。

六、考试安排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2.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详见《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复试

1.复试办法、时间、地点、方式、科目和成绩等将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均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我校不接受破格复试申请。

4.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会计(125300)、旅游管理(125400)、工程管理(125601)、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和审计(125700)等7个专业在复试中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5.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学部、学院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如有必要,我校可以对考生再次复试。

七、调剂

我校在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将组织开展调剂工作,我校接受所有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调剂申请均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进行。有关调剂事项请参照我校2026年调剂工作办法。

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我校视情况有权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九、录取

我校将在本单位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的管理和实施办法,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对于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我校将严格审核考生定向就业合同,从严把握。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请广大考生在报名时明确相关信息。

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2026年9月1日,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履行请假手续。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学制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学制

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除工商管理硕士(全日制、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全日制、非全日制)、工程管理硕士(全日制、非全日制)为2.5年外,其他专业均为3年。

(二)学费标准

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学年。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除单列专业外,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学年。单列专业名单详见表1。

表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单列专业

专业(代码)

学习形式

学费标准

学制

金融(025100)

非全日制

35000元/生/学年

3年

农业管理(095137)

非全日制

35000元/生/学年

3年

农村发展(095138)

非全日制

35000元/生/学年

3年

工商管理(125100)

全日制

35000元/生/学年

2.5年

工商管理(125100)

非全日制

35000元/生/学年

2.5年

公共管理(125200)

全日制

35000元/生/学年

2.5年

公共管理(125200)

非全日制

35000元/生/学年

2.5年

会计(125300)

非全日制

35000元/生/学年

3年

工程管理(125601)

全日制

35000元/生/学年

2.5年

工程管理(125601)

非全日制

35000元/生/学年

2.5年

法律(非法学)

(035101)

非全日制

14000元/生/学年

3年

法律(法学)

(035102)

非全日制

14000元/生/学年

3年

(三)奖助政策

有关研究生奖助政策等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出现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我校依法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十二、体检

拟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在拟录取名单确定之后进行体检,复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将于入学审查期间由学校统一组织。有关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形式等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进行。

十三、培养校区

工商管理(125100)硕士研究生在文北校区培养(郑州市文化路80号),其他各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在郑东校区培养(郑州市金水东路180号)。

如有变化我校将在研究生处网站另行通知。

十四、其他事宜

(一)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相关问题说明

1.按教育部文件规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人员,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我校不承担责任。

2.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其他奖励参照相应的文件和奖励办法。

3.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及其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4.非全日制研究生户口、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不转入我校。

(二)有关研究生奖助政策、新生管理等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内容如与国家教育政策及法律法规、上级文件规定不符的,按上级文件执行。

(四)请考生及时关注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处网站(网址:http://yjs.huel.edu.cn),我校研究生招生的各类信息均在此网站公布,未委托任何考研辅导机构公布,我单位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初试、复试均不提供),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任何参考资料。

(五)我校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为0371-85960212;0371-86585515;

信访举报电话:0371-86155836。

 

 

附件一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26年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pdf

附件二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26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pdf

附件三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科目参考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