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调剂系统开放时间及网址

开放时间:2025年4月14日18:00—15日9:00,考生志愿锁定24小时。

调剂系统登录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https://yz.chsi.com.cn)

二、接收调剂专业及要求

1.申请调剂的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达到调入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普通计划考生应满足调剂专业对初试科目的单科分数要求。

2.申请调剂的考生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3.考生申请调入专业的初试考试科目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一致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须一致;调入专业初试含统考英语、数学的,考生第一志愿专业初试须含有以上科目。各专业具体要求见我校本公告中的详细规定。

考生在申请时须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考该专业的各项要求(详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我校招生简章)。申请调剂到非全日制的考生申请前须明确为定向就业。

4.同等学力考生,在调剂复试时要加试调入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两门,加试科目详见各学部(院)复试工作细则。

5.需要调剂的考生自行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我校不接受电话、邮件、来人来函等其他方式的调剂申请。

各接收调剂专业考生接受范围及分数要求如下:

学科专业

(代码)

学习方式

类型

所在学部(院)

对调剂考生一志愿报考专业范围要求

对调剂考生一志愿考试科目要求

对调剂考生初试成绩要求

备注

管理科学与工程

(120100)

全日制

学术

管理学部

0817 管理科学与工程(含下设二级学科)

1201 管理科学与工程(含下设二级学科)

1202 工商管理学(含下设二级学科)

1203 农林经济管理(含下设二级学科)

101

201

301、302、303;

管理类自命题

101≥41

201≥41

301、302、303≥62

业务课2≥80

总成绩≥333


工商管理学

(120200)

全日制

学术

管理学部

1201 管理科学与工程(含下设二级学科)

1202 工商管理学(含下设二级学科)

1203 农林经济管理(含下设二级学科)

101

201

301、302、303;

管理类自命题

101≥41

201≥41

301、302、303≥62

业务课2≥80

总成绩≥333


法学

(030100)

全日制

学术

法学部

0301法学(含下设二级学科)

101;

201;

自命题;

自命题

101≥40

201≥40

业务课1≥60

业务课2≥60

总成绩≥323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1200)

全日制

学术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077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含下设二级学科)

081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含下设二级学科)

0835 软件工程

0839 网络空间安全

0854 电子信息(含下设领域,初试科目需与我校一致)

101

201

301

408

101≥34

201≥34

301≥51

408≥51

总成绩≥260


城乡规划学

(083300)

全日制

学术

城乡规划学院

0833 城乡规划学(含下设二级学科)

0853 城乡规划

101

201

自命题

自命题

101≥34

201≥34

业务课1≥51

业务课2≥51

总成绩≥260


系统科学

(071100)

全日制

学术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0701 数学(含下设二级学科)

0711 系统科学(含下设二级学科)

101;

201;

301、302、数学分析;

自命题

101≥34

201≥34

数学≥51

自命题≥80

总成绩≥274



三、调剂程序

1.考生登录“研招网(https://yz.chsi.com.cn)”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确认本人符合报考及调剂要求,准确填写信息。

2.审核调剂考生资格,并通过“研招网”发送复试通知。

3.考生须在我校复试通知发出后规定时间内在网上确认同意接受我校复试,并按各学部(院)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复试。

4.我校将根据复试结果,通过“研招网”向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我校待录取通知发出后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

5. 我校最后审查确定是否录取。

四、其他

1. 有关我校复试、调剂及各学部(院)复试具体要求、材料提交要求等,请参照《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及各学部(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2. 各学部(院)复试时间由各单位通知,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3. 本公告内容如与国家法律、政策或上级规定不一致的,按国家或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4. 我校研究生处咨询电话:0371-85960212、0371-86585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