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有关要求,现将2025年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拟在2026年申请硕士学位的在籍研究生。
二、考核内容
研究生中期考核主要内容包括:
(一)研究生政治思想及道德品质表现情况。
(二)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执行情况、课程学习及学分完成情况。
(三)研究生科研能力及学位论文开题后的进展情况。
1.学位论文进展是否按照开题报告的计划进行;
2.学位论文完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办法;
3.学位论文的下一步工作计划;
4.学位论文按时完成的可能性;
5.在校期间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情况。
三、考核等级及评定标准
(一)中期考核结果分2个等级:合格和不合格。
(二)有下述情况之一者,中期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1.思想品德、科学道德和学术品行不符合学校培养要求。
2.课程成绩和应修学分未达到培养方案规定要求。
3.学位论文工作无明显进展,未达到学位论文进度要求。
4.未经批准不参加中期考核。
5.其他不具备继续培养潜质的情况。
四、考核结果处理
(一)中期考核等级为“合格”者,可以正常进入研究生培养的下一阶段。
(二)中期考核等级为“不合格”者,由培养单位在三个月内对其进行重新考核。重新考核合格的,进入后续培养环节;重新考核不合格的,随下一级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仍不合格者,作退学处理。
五、考核程序
研究生中期考核实行研究生自查,研究生导师评价,中期考核工作小组考核,中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作出考核决定,研究生处备案的工作制度和考核程序。
(一)研究生本人填写《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检查表》(附件1),并提交给本人研究生导师。
(二)研究生导师按照中期考核内容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将评价结果提交至本学科(专业)中期考核工作小组。
(三)各学科(专业)中期考核工作小组组织研究生中期考核。研究生需向考核小组汇报课程学习、学位论文研究进展、阶段性成果、存在问题和下一步研究计划等方面的情况。中期考核工作小组全面审查学生的中期考核内容完成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中期考核结果作出结论性评定意见,给出考核评定结果,并将评定结果提交至本学部(学院)中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四)各学部(学院)中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中期考核评定结果进行审议,对考核结果作出决定,并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考核结果报送研究生处备案。
(五)研究生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所属学部(学院)中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中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复核,并根据复核的结果做出相应处理。
六、材料报送
各学部(学院)留存《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检查表》(附件1),11月21日前将《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25年研究生中期考核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研究生处研究生培养科,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yjscpyk@huel.edu.cn。
七、工作要求
中期考核是对研究生在校思想政治表现、课程学习、学位论文工作等综合表现的一种阶段性评价,各学部(学院)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严格按照培养方案开展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充分发挥中期考核在研究生培养质量建设中的把关作用,以推进研究生后续培养工作顺利展开,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