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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确保我校2023届硕士研究生的学位档案归档更加及时有效、规范完整,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位档案归档范围
2023届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及其他已通过答辩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人员。
二、学位档案移交时间
2023年6月1日—6月15日
三、学位档案归档要求
1.提交至档案馆的学位档案需使用在研究生处领取的学位档案袋。(已发放)
2.各培养单位应按照《2023届硕士研究生学位档案材料清单》(附件1)进行材料收集、集中盖章、排序装袋,归档材料要求整理规范、齐全完备、目录清晰。具体要求如下:
(1)材料收集:纸质材料按照《2023届硕士研究生学位档案材料清单》(附件1)的要求收集整理;电子版材料请于2023年5月21日前按要求发送至学位办邮箱:xueweiban2016@126.com。
(2)集中盖章时间:2023年5月29日—5月31日;
集中盖章地点:办公楼4楼会议室。(具体安排见附件3)
(3)排序装袋:按照本单位的《2023届硕士研究生学位档案移交名单》(附件4)进行排序和装袋,并在档案袋封面粘贴填写《2023届硕士研究生学位档案清单目录》(附件2),并加盖单位公章。
3.各培养单位要充分重视研究生学位档案归档工作,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全程归档事宜,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完成本单位的归档工作。
四、学位档案移交要求
1.各培养单位应在2023年6月15日之前统一将整理完毕的学位档案和《2023届硕士研究生学位档案移交名单》(附件4,加盖公章)移交档案馆,逾期不再接收。
2.各培养单位在档案移交之前请提前联系档案馆工作人员,预约做好档案交接时间安排。
3.各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学位档案的移交工作,避免造成档案遗失。
五、归档工作联系方式
1.学位档案集中盖章地点:行政办公楼4楼会议室
2.学位档案移交地点:行政办公楼126档案室
3.归档工作联系电话:
研究生处联系电话:86582621
档案馆联系电话:86506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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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3届硕士研究生学位档案材料清单
附件2:2023届硕士研究生学位档案清单目录(统一粘贴在档案袋封面)
附件3:2023届硕士研究生学位档案集中整理盖章安排
附件4:2023届硕士研究生学位档案移交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