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各培养单位作为研究生培养的主体责任部门,务必要求指导教师认真履行学位论文指导与把关职责,要求学生严格按照相关学术规范认真撰写论文,坚决杜绝各类学术不端行为。目前,我校2019届研究生已进入硕士学位论文写作的关键时刻,研究生和指导教师作为学位论文的直接责任人和第一责任人,须对学位论文的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承担责任,并对学位论文中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而导致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同时,学校将对2020届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中开题、预答辩等环节进行更加严格的规范和管理。为提高我校硕士学位论文质量,强化全体导师责任意识和研究生自律意识,现将近期教育部有关通知和两会精神摘编如下,请各培养单位组织全体导师、研究生认真学习。
研究生处学位办
2019年3月13日
●在两会召开之前,教育部发出通知,把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惩治学术不端列为今年工作要点。工作要点中提出将严格贯彻执行教师职业行为准则,深入推进师德师风长效机制建设,强化对学术不端行为监督查处,今年将推动督导公开监督和行政问责,开展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抽检等工作。
●2月27日,教育部又发文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及培养管理工作,对学位论文作假行为露头即查、一查到底、有责必究、绝不姑息,实现“零容忍”。
●今年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向大会介绍2019年政府工作任务时表示,要“加强科研伦理和学风建设,惩戒学术不端,力戒浮躁之风”。这是近年来“科研伦理”“惩戒学术不端”第一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同时,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在江苏省代表团全体会议后,就此回应媒体:“近期我们将会发布相关文件,这个事情是坚决不允许的!”。这表明国家已意识到整治这一乱象的紧迫性。
●两会期间,不少代表就如何惩戒学术不端也密集发声:
——全国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副主任、南开大学校长曹雪涛在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开幕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高校应严格检查本校师生的论文,尤其是博士论文。现在因为一些公共事件这一问题被提到明面上,这并不出人意料,下一步还应继续加大检查力度。
——天津天士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闫希军认为,“最高检察院应该把科研领域的犯罪放在和职务犯罪、贪污同样重点治理的领域。”闫希军认为,现有规章制度约束效力主要限于道德层面,主要是指导、建议或劝诫,缺乏法律的强制性、权威性。只是所在学校或研究单位的惩处让学术不端者付出的代价和成本太低,导致一些人心存侥幸,铤而走险,客观上放纵了学术不端行为的泛滥。
——“事前预防、事后惩戒”是治理学术不端的最直接手段,在实践中,如何将其进一步明确。全国人大代表、苏州大学校长熊思东将学术诚信比作学术研究的“红线”与“底线”,“红线”不可逾越,“底线”不可踩踏。他提出,应从规章制度入手,制定更加完善和严厉的措施,来杜绝和惩戒学术失信现象。此外,“要把学术诚信当做生命来看待”,加强教育宣传工作,使所有学术研究者都明确其重要性。
——“学术不端行为虽是少数,但造成的恶劣影响远远超出教育界,对整个社会的公平公正都会形成冲击,也不利于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全国政协委员、广西民族大学校长谢尚果介绍,近年来,该校对学术不端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重点考察师生和科研人员的职业道德,在职务晋升、岗位聘任、学位授予等各环节,对学术不端行为实行“一票否决”,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全国政协委员、广西中医药大学副校长戴铭表示,科学研究鼓励自由,但伦理规范和学术诚信不可或缺。教育工作者和科研人员绝对不能为了某些私利而弄虚作假,甚至危害人类健康和公共安全。他呼吁,要坚持科研目标长期追求,营造潜心科研的宽松环境,鼓励教师和科研人员紧盯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学科前沿领域开展科研工作,避免科研“短平快”行为。同时,也需继续大力加强科研诚信建设,严肃查处违背科研道德和伦理的不端行为,共同营造追求卓越、严谨求实的学术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