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确保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的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根据学校统一安排,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21级研究生课程教学自9月13日(校历第2周周一)开始。

2.2021级研究生公共课程分班情况与授课安排已经确定,详见《2021级硕士研究生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公共课程表》(附件1)和《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21级硕士研究生公共课分班名单》(附件2),请相关人员及时查阅。

3.2019级、2020级研究生专业课程教学任务安排由各培养单位于2021年6月29日-2021年9月3日内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研究生处首页导航链接打开后选择教师端登陆)的排课模块完成,新学期的课程教学任务安排根据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内保存的2019级、2020级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来确定,只能对已列入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课程进行教学安排,未被列入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课程无法安排教学工作。

4.各培养单位应及时将授课安排和开课时间告知任课教师,任课教师的课表、专业课程汇总表及课程学生名单由各培养单位通过管理系统打印。

5.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一旦确定,任课老师不得擅自调、停课和更改教学地点,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培养单位向研究生处办理调、停课手续。未经研究生处批准擅自调、停课和更改教学地点,一律视为未完成教学任务,年终不再计算教学工作量。

6.各培养单位应督促任课教师在2021年6月30日-9月17日将课程考核成绩(学位课及格分数为75分,非学位课(专业选修课)及格分数为60分)录入研究生管理系统,成绩录入功能将在2021年9月18日12时自动关闭,未按时录入考核成绩的,该系统会将研究生该科目自动按零分处理并参加重修。

电话:0371-86585512 E-mail:409878610@qq.com

                                                           研究生处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