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2021年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规范做好我校研究生学历证书发放和学历电子注册工作,坚决杜绝违反国家规定入学的学生取得学历证书,保障学生合法权益,维护高校教育教学秩序,维护教育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1年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学历证书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毕业资格审核时间

5月25日---6月1日

二、毕业生资格审核内容

1.各培养单位以学信网在校生学籍注册数据为依据,按照“谁主管、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审定全体毕业生资格。要将学生毕业照片与录取照片(学生档案内)、入学照片、居民身份证照片进行人像比对,要对照人才培养方案认真审查学生在校期间操行表现、学业成绩和注册情况,要根据审查情况审慎给出毕业(结业)结论。

2.明确责任,强化毕业生资格审查、学历证书发放的工作监管。

研究生培养单位是毕业生资格审查、学历证书发放的责任主体。各培养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针对毕业生资格审查、学历证书发放工作,严格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设置公开举报电话,严肃工作纪律,实行工作责任追究和倒查。

三、高度重视,切实维护学历证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做好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发放等工作事关学生切身利益,事关高等教育公平公正,特别是对高校毕业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于防范冒名顶替上大学现象,牢牢守住教育公平和社会主义的底线具有重要意义。各培养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按照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毕业生资格审查、学历证书管理制度,维护学历证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四、 工作要求

1.请各培养单位严格按照审核程序进行毕业资格审核,并于6月1日下午5:00将审核结果签字盖章后报送研究生处317办公室。

2.公开研究生处举报电话86585512。

3.如有问题可咨询研究生处培养办。

                                                      研究生处培养办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