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全体研究生:
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激励广大研究生奋发向上、刻苦钻研,全面提升自身素质,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依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业表现综合考评条例》、《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量化考核条例》,经研究决定启动我校2016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 申请对象与条件
(一)凡我校取得正式学籍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入学时人事档案未转入我校或有固定工资者除外),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均可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申请奖学金。2016级新生不参加国家奖学金评比,可以申报学业奖学金,其学业奖学金根据研究生入学分数及获奖等级与名额在不同专业之间的分配来确定。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热爱祖国,尊敬师长,礼貌待人,维护社会公德,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和国家的法律、法令,积极参加各项活动,综合素质比较高。
(三)学习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刻苦勤奋,专业基础知识扎实,能够圆满完成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课程学习任务,必修课考试成绩平均在70分以上,选修课成绩均为良好以上(含良好),总成绩在本专业中排名靠前。
(四)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较强。读书报告或课题报告有自己的见解,并受到本专业指导教师的好评。在同等条件下,有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取得地厅级以上鉴定科研成果者优先。
二、 评审组织
(一)学校成立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16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领导全校研究生各类奖学金评审工作。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裁决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
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刘荣增
副组长:李晓峰 王新钦
成 员: 司 莉 王 芬 方拥军
办公室主任: 李晓峰
(二)成 立“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16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材料组织、初步评审工作。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党总支,主要负责研究生奖学金评审日常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评审委员会成员:
主 任:刘荣增
副主任:李晓峰 王新钦
成 员:
研究生处:司 莉 王 芬 方拥军 胡进军
导师代表:梁 静 杨 华 申香华 蔡树堂 张 扬
学生代表:王冰雪(2015级) 李栋旭(2014级)
办公室主任:王新钦
三、 奖学金名额、金额标准
(一)201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的确定,依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河南省教育厅豫财教[2013]281号)》第三条第二款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名额为20人,奖学金金额为每人20000元。
(二)2016年学业奖学金名额的确定,依据《河南省财厅、河南省教育厅文件豫财教[2013] 283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五条及《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试行)》相关标准执行,奖励标准:一等12000元/年;二等8000元/年;三等4000元/年。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报:2016年9月19-21日将个人申请材料上交到所在院系。
(二)院系初审加盖公章后报送到研究生处:
1.报送时间:2016年19-22日
2.报送地点:校行政楼313
(三)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复评及评定时间:2016年23-25日
(四)评定结果公示:
1.初审公示时间:2016年9月27日~9月29日
2.奖学金名单公示时间:2016年10月9日~13日
3.公示渠道及方式:
电子信息公示:校研究生官方网站(http://yjs.huel.edu.cn/)
纸质信息公示:怡苑4号楼一楼研究生信息公示栏
五、相关说明
(一)申请奖学金的研究生,请到我校研究生处网站“资料下载”处下载并填写研究生奖学金相关申请表;
(二)个人申请材料相应证明材料交至所在院系,由所在院系登记汇总、签署院系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将申请表、登记表和相应证明材料一并上报研究生党总支。
(三)申请奖学金支撑材料的科研成果、实践活动等项目加分,起止时间限于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学年,署名单位为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四)我校研究生奖学金相关评奖办法及条例均在研究生处网页2016年9月27--30日,评审委员会于行政楼313集中受理相关咨询并进行现场答疑,请大家相互提醒并相互告知。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处
201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