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提高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研究生处决定加强研究生新生的培养教育和管理,因此,对于2016级硕士研究生的入学教育由研究生党总支、研究生处和各培养单位分三次进行。第一课,即开学报到当日研究生党总支对2016级全体硕士研究生进行学生管理、安全和思想政治教育;第二课,研究生处组织全校2016级硕士研究生进行培养环节和培养及学位管理规范方面的教育,将在开课后两周内安排进行;第三课,由各个培养单位组织本学科、本专业2016级硕士研究生进行全面深入的专业培养教育。为此,对第三课各个培养单位的专业培养教育提出如下要求:
1.时间要求:各培养单位应在2016级硕士研究生开学三周内即9月30日前,组织全体导师与本专业硕士研究生见面,召开导师研究生见面会暨“研究生新生专业培养教育会议”。
2.内容要求:各培养单位的研究生新生专业培养教育,应围绕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结合本学科、本专业特点进行,包括但不限于本专业硕士点基本情况介绍、专业培养方案解析、学位论文撰写及学位申请各环节的具体要求等。
3.专人负责:各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研究生专业培养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研究生新生专业培养教育工作,并将完成情况于9月30日前报研究生处培养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