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1-03-25 ] 来源: 培养科   作者: 研究生处 [字体: ]

关于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学位授予工作

时间安排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推进2009级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和2011年申请硕士同等学力人员学位申请工作,确保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学位授予各项工作有效开展,现将相关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时间安排

工作内容

责任单位

具体要求

41之前

申请学位资格审查

报送资格审查材料

(含个人成绩登记表)

申请学位人员

院系负责老师

研究生处

未通过资格审查不得进入检测、外审及答辩环节。

414

上交学位论文电子版

申请学位人员

院系负责老师

由各院系收齐后发送至研究生处hncyhjj@126.com邮箱。

415~419

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反馈检测结果

研究生处

未通过学术不端检测者不能进入外审及答辩环节。

420~421

按匿名评审的要求上交纸质学位论文

申请学位人员

院系负责老师

研究生处

纸质论文不含致谢部分,隐去导师姓名、本人姓名等信息,A4纸按规定的格式打印,以院系为单位每人两份收齐。

422~510

学位论文外审

研究生处

全部学位论文必须进行双盲外审,由两名以上校外专家匿名评阅。

511~515

学位论文修改

申请学位人员

导师及导师组

根据外审专家意见,在导师组指导下,进一步对论文内容和格式进行修改。

516~529

学位论文答辩

申请学位人员

院系

答辩安排应提前一周报研究生处,并妥善保管论文答辩的各项原始材料。

530~63

学位论文定稿

学位论文电子版上报

申请学位人员

导师及导师组

根据答辩委员会意见,继续完善论文直至定稿,并以院系为单位上报纸质论文及电子版。

64~69

上报硕士学位档案

提交学位信息

申请学位人员

院系负责老师

收齐全部13项纸质材料,并上报EXCEL学位信息表。

611~620

召开学位委员会会议

研究生处

提前与各方面协调,保证准时召开。

621~630

学位证书办理与发放

研究生处

需提前与省学位办磋商协调办证事宜。

 

研究生处

201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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