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和充实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我们拟对我校学术型研究生导师队伍进行调整与充实,以企建立科学的、与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相适应的研究生指导教师动态管理机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行“荣誉导师制”。各培养单位对本单位现有学术型研究生指导教师中自2006年以来已退休或已调出我校或近三年来已不再指导学位论文以及自行决定不再担任指导教师者,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名为“荣誉导师”人选,同时确认建议续聘的导师名单,并于2012年4月6日前将调整建议表报研究生处。被学校聘为“荣誉导师”的,不占培养单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比例名额。
二、核定各培养单位各个专业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比例名额。研究生处根据各培养单位各个专业在读研究生规模,结合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及研究生培养的实际需要,核定各培养单位各个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比例名额。
三、各培养单位提出拟新入选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人员名单。各培养单位根据学校核定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导师比例名额,凡有缺额者,可根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试行)》(河财政文[2011]30号)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件进行初选,并于2012年4月27日前将初选人员名单及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研究生处。
附件:
1.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表
2. 现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调整建议表
研究生处
201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