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本学期即将结束,现将研究生期末考试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2012年1月3日―13日为本学期研究生复习考试时间,各任课老师应在考试前一周结束授课,非经研究生处批准,不得擅自提前结课。
2、专业课考试由开课院系自行组织,但每门课程的考试时间,原则上与授课时间一致,以便使用上课教室作考场。
3、2011级公共课考试时间安排如下,请依据公共课考试时间组织安排专业课考试。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考试班级 |
考试地点 |
英语 |
1月5日上午8:30-10:30 |
11级英语1班 |
10-701 |
11级英语2班 |
10-702 |
11级英语3班 |
10-703 |
11级英语4班 |
10-707 |
政治 |
1月5日下午3:00-5:00 |
11级政治1班 |
10-701、10-703 |
11级政治2班 |
10-702、10-703 |
高级微观经济学 |
1月4日上午8:30-10:30 |
11级经济1班 |
10-701 |
中级微观经济学 |
1月4日上午8:30-10:30 |
11级管理2班 |
10-702 |
计量经济学 |
1月6日上午8:30-10:30 |
11级计量1班 |
10-701 |
11级计量2班 |
10-702 |
4、请各培养单位将考试安排填入《考试安排表》(表格可从研究生处网站下载,下载路径为“研究生处/相关下载/研究生教学用表格”),于2011年12月26日下午5:00前报送研究生处,并将所需答题纸领回使用。
各培养单位应要求任课教师统计研究生上课出勤率,如缺课时数达到本门课程课时数的1/3以上(含1/3),则不允许参加考试。请各单位在报送期末考试安排时,将不准参加考试的研究生名单一并报送研究生处。
5、关于考试的几点要求:
(1)按照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学位课程必须考试,成绩采取百分制。以课程论文作为考核方式的,论文字数不得少于4000字。
(2)任课教师应注重对研究生平时学习表现的考核,平时成绩应占到总成绩的30%,平时成绩应包括上课出勤率、课堂作业等方面。
(3)各培养单位应督促任课教师及时对研究生进行课程考核,在2012年1月16日―3月8日将考核结果录入研究生综合信息系统(系统登录网址:http://www.hngde.com/Login.asp,登录系统所需用户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研究生秘书查询),并及时向本单位报送纸质考核结果及考核材料。研究生综合信息系统的成绩录入模块在2012年3月8日24时将自动关闭,未按时将考核结果录入研究生综合信息系统,相关研究生将无法获得课程成绩及对应学分。
(4)任课教师用的成绩单请各培养单位或任课教师从研究处网站下载打印,下载路径为“研究生处/相关下载/研究生教学用表格”,打印时应注意正反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6、在下学期开学后三周内(即2012年3月9日下午5:00前),各培养单位请将《 专业 年级专业课成绩汇总表》连同1份课程考核成绩单原件报送研究生处;将另1份课程课程考核成绩单原件,连同考试试卷与答题纸,一并放入“ 专业 年级 课程考试档案袋”中,一并由培养单位研究生教学秘书保管,研究生处届时将进行抽查。
7、提醒有在职攻读硕士学位高校教师学员需要参加期末考试的单位,务必把有关考试安排提前通知到每一名学员,确保其按时参加考试,以免影响相关课程成绩的取得。
8、授课班级内有跨专业选课研究生的,其课程考核由任课教师同时进行,并将结果一并录入研究生教育综合信息系统。
联系电话:63518018 E-mail:59776878@qq.com
研究生处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