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考生的政审、调档及组织关系办理的工作已经展开,请已收到拟录取通知的考生按照以下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和调档等工作。
    1、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政审表》由考生(全日制、非全日制)自行下载,由考生所在单位的人事或政治工作部门填写后密封并加盖骑缝章,于2017年6月15 日前以邮政快递(EMS)或挂号信形式寄至我校研究生处,切勿使用民营快递公司寄送(邮寄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180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行政办公楼313房间 收件人:石老师)。考生本人亦可将密封后的政审表送至我校。
    2、非定向就业全日制考生至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查询系统下载打印《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拟录取研究生调档联系函》(需彩色打印),账号和密码已通过短信形式发给拟录取考生,请自行登录,并及时修改登录密码。未收到短信通知的拟录取考生请及时与我校联系,查询账号和密码。
考生本人携带调档函至档案所在部门调取人事档案,我校只接受机要和EMS形式寄送人事档案,切勿使用民营快递业务,考生本人亦可将人事档案送至我校。
其中往届毕业生应于6月15日前将人事档案寄送至我校,应届毕业生应于7月1日前将人事档案寄送至我校,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3、非全日制研究生无需调档。
    4、定向就业全日制考生和定向就业非全日制考生需下载打印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拟录取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本人及定向就业单位签字盖章后,于6月15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定向就业协议书至我校研招办盖章。定向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考生本人、就业单位各保留一份,我校保留两份。逾期未办理导致考生与所在单位之间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我校不承担责任。
    5、拟录取考生办理党组织关系时,抬头写“中共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组织部”,去向写“中共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党总支”;组织关系在2017年9月22日之前转入我校即可。
    6、所有学籍学历、大学生士兵计划资格等信息不匹配的考生,均以省招办及教育部最终审核结果为准。
    人事档案办理咨询电话:(任老师、石老师)0371-85960212 
    组织关系办理咨询电话:(王老师)0371-55937355
    户籍关系办理咨询电话:(齐老师)0371-63519490